日本环境省放宽地热发电站建设限制
- 2012/2/21 10:40:141852
根据报告书草案,在4类特殊地区中,对第2、3类保护地区,在不影响地表环境、形貌的情况下,可从区域外打斜井通到保护区地下,从而利用地热资源。对特别保护区和第1类保护区,讨论会意见尚未一致,环境省将征求环保团体的意见再做判断。
福岛核事故发生后,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必要性迅速提高。日本现有地热发电设施发电量合计约54万千瓦,不足总发电量的1%。为了充分利用国内丰富的地热资源,促进具备相当潜力的地热发电站普及,环境省确定了放宽限制的方针。此前,环境省于1974年公告停止审批新建地热发电站项目,1994年开始仅对普通区域做有条件的个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