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对我钢铁阀门的反倾销复审结果
- 2012/5/31 15:31:462289
1.1994年10月18日,墨经济部决定对从Newman’sIncorporated公司进口的上述产品(税号为8481.20.01,8481.20.04,8481.20.99,8481.30.04,8481.30.99,8481.80.01,8481.80.03,8481.80.09)征收4%的反倾销税,对从中国其他企业的上述产品(税号同上)征收105%的反倾销税。
2.2001年2月21日,墨经济部对从中国进口钢铁制阀门(税号为8481.20.01,8481.20.04,8481.20.99,8481.30.04,8481.30.99,8481.80.18,8481.80.20,8481.80.04,8481.80.24)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并将反倾销税调整为125.96%。
3.2006年2月13日,墨西哥经济部决定对从中国进口钢铁制阀门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调查期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4.2007年1月11日,墨西哥经济部宣布结束对从中国进口钢铁制阀门的反倾销行政复审,将从2006年2月21日起继续对其征收五年的值为125.96%的反倾销税。
5.本公告自2007年1月12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