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紧固件执行案 中国诉诸于WTO
- 2012/8/6 11:29:211925
7月11日,由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主导的行业听证会上,中方代表就WTO裁决中相关胜诉点以及欧盟目前在裁决中存在的不公正做法提出了以下四点抗辩意见:(一)欧委会在调查中未履行公平比较的义务;(二)欧委会未设置科学合理的PCN及披露不足;(三)印度紧固件原材料采购价格高于中国;(四)欧方关于国内产业界定不合理。
与此前三次听证会相比,中方在这一次听证会上可谓完全占得上风——以第2.4条价格对比规则为武器,坚决要求独立听证官审查欧委会案件材料。压力之下,欧盟独立听证官进一步核实了欧委会掌握的印度参照产品的保密信息;此次听证会上,欧方的态度也有所改善——比较认真地听取了中方陈述,并且多次表态会后将再次核对有关信息并接受中方后续资料,不论资料提供是否超过评论期;另一方面,在此次听证会后两天即7月13日,中方律师收到了欧盟委员会关于如何计算输欧紧固件产品反倾销税的第四次信息披露。在此次信息披露中,欧委会承认在选择参考价格时混有印度汽车紧固件,这也直接导致欧盟对我涉案产品征收的关税偏高。
欧方在此案中并没有选择与中国普通紧固件同类的印度产品,而是部分混用了印度汽车紧固件做参照价格,这一直接结果是,大幅拉升了印度企业碳钢紧固件产品的国内价格,使此价格与中国输欧涉案产品价格的差额拉大,从而人为抬高了反倾销幅度,使终的平均税率高达70%-80%。
根据中欧双方约定,欧方须在今年10月12日WTO裁决执行期届满前完成对该案裁决的执行,其中就包括必须向中方提供此案反倾销税率制定的参照系印度企业的产品规格信息,让中国出口商能够对是否作了公平的价格对比提出评论。
欧盟对我紧固件反倾销案历时近四年,是一个不多见的反倾销大案。这也是中国入世近10年以来,将与欧盟的贸易争端诉诸于WTO,此案中方的胜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及多方面的重大影响:
1、维护了包括紧固件企业在内的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2、维护了WTO组织的法律原则;
3、符合中国与欧盟的正常贸易和自由贸易的需要;
4、符合中国紧固件企业和欧盟广大紧固件进口商、分销商、下游用户以及欧盟共同体的大利益。
如果欧盟能够按照WTO上诉机构的上述裁决做出更改,那么:
、中国紧固件产品能重返欧盟市场;
第二、欧盟今后想要对中国企业征收过高反倾销税,将会困难得多。
对于该案下一步工作建议,中商会提出:接下来的目标是集中全国整个行业力量于一拳,把紧固件案彻底推翻。考虑到该案应诉时间紧迫,行业后续应尽快就该案召开工作会,建议政府在必要时与欧方就相关问题在多双边场合进行磋商,抓住时机敦促欧委会完全履行WTO裁决。
“这样的话,也许就会再次发生奇迹。”相关人士如此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