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泵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 2013/1/5 10:06:374214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3年。
近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刊登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杭州大光明通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等73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2]312号):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有关规定,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连续三年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公司2012年各季度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此前发布的2012年各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主要财务数据,不影响此前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