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治污严政策出台
- 2013/2/22 11:56:013963
19日召开的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决定,将在包括19个省(区、市)4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在内的重点控制区,对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重污染行业及燃煤工业锅炉的新建项目,火电、钢铁、石化工业以及燃煤工业锅炉的现有项目,实施特别排放限值。
对于上述规定,业界解读为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内“严”的产业政策。而资本市场对此也作出了迅速回应,昨日A股环保板块大涨4.53%。
推行特别排放限值
针对近期巨大的大气环境污染压力,环保部常务会议指出,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不仅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而且破坏生态环境,必须采取严格的大气环境管理措施,在重点控制区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新增量,倒逼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企业的技术进步,从而推动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会议确定,这次纳入特别排放限值的重点控制区,共涉及19个省(区、市)4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主要对象是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重污染行业以及燃煤工业锅炉的新建项目,火电、钢铁、石化工业以及燃煤工业锅炉的现有项目。
全国人大环资委调研室主任王凤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当前发展来看,这些重污染行业处于产能严重过剩的状态,工信部正从产能角度加强重组并购、产业整合,而提高环保要求也是一个主要的推动力。
重点控制区的特别排放限值并非立刻执行,环保部为这些产业留有一定的缓冲期。根据要求,这些地区从2013年3月1日起,新受理的火电、钢铁环评项目将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石化、化工、有色、水泥行业,以及燃煤工业锅炉等项目待相应的排放标准修订完善并明确特别限值后执行。
同时,47个城市的主城区范围内,现有项目中的火电行业燃煤机组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烟尘特别排放限值;钢铁行业烧结(球团)设备机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石化行业、燃煤工业锅炉项目待相应的排放标准修订完善并明确特别排放限值后,按照标准设定的现有项目过渡期满后分别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烟尘特别排放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