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处理处置责任应明确到地方政府
- 2013/3/22 14:30:363752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城镇污水处理率不断提高,污泥产量也急剧增加。截至2012年6月底,按实际污水处理量计,全国每天产生湿污泥量约为6万吨,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污水处理厂缺少良好稳定的污泥处置配套设施,致使污泥出了污水处理厂后,便进入无序的临时堆存或简单填埋状态,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资源,而且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特别是污泥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造成二次污染。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总编傅涛曾表示,未实现污泥无害化和稳定化的污水处理是不完整的。作为公共服务责任的一部分,地方政府是污泥无害化和稳定化的责任主体,根据服务协议,为政府提供服务的污水处理厂承担了不同程度的污泥处理处置责任。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的资源环境指标之一。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张辰在接受中国水网采访时表示,随着政策导向的不断明确,政策体系的日益完善,付费机制的逐步形成和商业模式的探索建立,污泥处理处置产业有望逐步形成和完善,在节能环保渐渐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同时,污泥产业也将凸显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成为战略新兴产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