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第三批风电核准计划蕴含三层深意
- 2013/3/27 11:13:113917
看似顺理成章的第三批风电核准项目,却蕴含了在新形势下的更多深意。
深意一:保证市场容量坚定行业信心
“如此迅速并大规模地下发通知,传达出国家能源局积极发展风电的坚定信心。”中国风能协会秘书长秦海岩告诉《中国能源报》记者:“国家能源局以足够的市场容量保证风电的规模发展。”
2012年 3月,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印发"十二五"第二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装机容量总计 1676万千瓦, 7月份又在第二批的基础上增补了 852万千瓦。 2011年下半年发布的“关于"十二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安排的通知”中,安排全国拟核准风电项目总计 2883万千瓦。至此,“十二五”以来核准的风电项目超过了8000万千瓦。
深意二:中、南部风资源足够
考虑到并网消纳能力,此次核准的项目以云南、广东、山西、山东、新疆等省区为主,而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则另行研究。由于弃风限电严重,国家能源局有意控制了上述三个地区的项目, 2012年我国限风电200亿度,黑、吉、蒙的“贡献”相当突出。
目前我国风电发电量仅占全部电力消费量的2%。去年风电全国平均利用小时数从2011年的1920小时降至1890小时,个别省(区)风电利用小时数甚至下降到1400小时左右。国内大的风电开发商龙源电力也表示,去年该集团全年限电比重达到13.8%,限电电量在25亿到26亿千瓦时。
秦海岩告诉记者:“业内有观点认为南方的风资源不够,但从国家能源局此次审批的项目看,中国的中部、南部地区有足够的风资源,今后发展的潜力会更大,并且已审批的项目都是落实了消纳渠道的。”
核准不等于开工,国家能源局特别强调,认真落实电网接入条件和消纳市场,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深化前期工作,待各项建设条件落实后,按风电项目核准权限规定核准建设。2013年内未能核准的项目,可结转到2014年核准。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应申请取消,不得置换。
深意三:国家规划目标是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