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3年内将新建再生水厂12座 污水处理率达82.4%以上
- 2013/4/11 15:10:343993
“第三产业占GDP比重47%,市级生态村比例75%,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85%……”门头沟出台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指标体系,共5大类34项,涵盖经济支撑、社会进步、资源承载、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和生活质量五方面内容,并细化出53项重点工程任务配套落实。
“生态文明指标体系是对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过程进行监控、测评、考核的客观需要,也是我们创建工作的目标和依据。”据门头沟区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指标体系的制定过程综合考量了门头沟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十二五”发展规划。“目标值为逐年核算确定,我们将随着国家、北京市相关政策的出台以及门头沟区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调整。”
这些指标体系中,建立了生态文明建设84项工作台账,包括水环境治理28项、城市环境治理20项以及大气治理36项。针对每一项突出问题,台账都明确指出并做出详细部署。2013年,该区将关闭、退出8家高污染企业,减排有机物排放量50吨,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2500辆,力争实现台账制定的各项目标,在生态文明治理上走在全市前列。
该区将力争3年内达到国家生态区和国家环保模范城的考核要求,全区80%的镇通过生态乡镇的考核验收并获命名,80%的村通过市级生态村的考核验收并获命名,新建再生水厂12座,其中新城1座、乡镇11座,到“十二五”末,实现全区污水处理率82.4%以上,再生水利用达到500万立方米。进一步展现山水环绕、绿色宜居的独特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