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厂一车考核治污力度
- 2013/4/12 11:58:134152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上述三个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全国总量减排统计监测考核工作,加快推进“六厂(场)一车”(火电厂、钢铁厂、水泥厂、造纸厂、城镇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场和机动车)减排措施,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确保完成“十二五”减排约束性指标。
有专家向《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表示,过去的指标和考核并不精细,此次三个“办法”规定得更加,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位一体,有利于按照具体数量对各地的减排成绩进行核定。
减排剑指“六厂(场)一车”
自然大学发起人冯永锋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在国家“十一五”时期,机动车和养殖场(小区)的污染问题显得不够重视,但是,随着排放源的变化,“十二五”时期国家对于机动车和养殖场(小区)的污染问题变得重视起来。
《统计办法》明确,主要污染物统计制度分为年报和季报。其中,年报主要统计年度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季报则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纳入调查范围。《统计办法》规定,本办法所称的重点调查单位,是指环境统计发表调查的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根据上述办法的界定,发表调查的工业企业是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各地区(以地市级为基本单位)排污总量85%以上的工业企业;发表调查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是指按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划分标准确定的全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发表调查的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是指所有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厂。
各类污染物排放量的统计、测算方法比较明确,工业源排放量根据重点调查单位发表调查和非重点调查单位比率估算;生活源排放量根据城镇人口数、燃料消耗量等社会经济数据测算;农业源排放量根据发表调查和产排污系数测算;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根据分车型机动车保有量数据和排污系数测算;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根据发表调查统计。
有知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十二五”刚开始,一些污染物的排放指标实际上已经超标,出台较为精细的统计办法,对于监测各地的完成指标也将会更加准确,有利于推动全国各地节能减排工作的落实。
限时配备自动监测设备
冯永锋告诉记者:“目前为止真正开放的只有74个城市的空气,水质(信息)能不能开放是很大的问题。”
《监测办法》要求,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结合行业特点以及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需要,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对于排污单位不具备开展自行监测能力的,《监测办法》提出,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测(检测)机构进行监测。排污单位对自行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今年底将是一些企业配备自动监测设备的后期限。
《监测办法》明确要求,纳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或完善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尤其要尽快安装氨氮和氮氧化物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自动监测设备的监测数据应当逐级传输上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尚未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或已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但未配置氨氮、氮氧化物自动监测仪器的,应当在2013年底前完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和验收。
冯永锋介绍,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相关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工作已经推进多年,目前,大部分的企业都已经安装了相关设备,但是,关键是信息公开的问题,以水为例,其水质信息公开并不难实现。
另外,根据要求,机动车的环保检验率将要达到80%。《监测办法》指出,市(地)级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省级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检测线进行监督性监测,每年抽测比例不少于50%。检验机构加快安装自动检测设备,地级以上城市全面使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检测,到2015年底前,机动车环保检验率(含免检车辆)达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