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阿波罗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扩大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活动范围的通知
- 2013/6/8 10:27:204349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扩大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活动范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你公司在所申请的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和制造方面具备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能力,现批准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国核安证字S(09)08号)和《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09)08号)增加附件所列许可活动范围。
公司应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活动,确保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