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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设12个内设机构 增加核电司利于核电发展

2013/6/20 9:51:353971
来源:中国泵阀商务网
  BF35导读:2011年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我国对核设施进行了全面安全检查,核安全规划批准前暂停审批核电项目。直到去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重启核电建设,但明确“十二五”将不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不过,业界对于内陆核电建设却并未放弃。日前,中国工程院在内的机构及学者针对内陆核电建设调研结果报至国务院,力争加快内陆核电重启进程。
  
  国家能源局、电监会重新组建的新国家能源局“三定”方案昨日正式发布,按照规定,能源局设综合司等12个内设机构,增加核电司、市场监管司、电力安全监管司,原政策法规司改制为法制和体制改革司。
  
  国家能源局机关行政编制240名,司局领导职数42名;原国家电监会设立的6个电力区域监管局以及12个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划给国家能源局实行垂直管理,并由事业编制改为行政编制,核定行政编制500名。
  
  核电此前主要是企业在做,国家层面的规划、管理不是很足,而且企业之间技术各不相同,建立核电司可起到统一规划、技术的作用,也有利于核电的长远发展。
  
  “考虑政策刚发布不久和公众对核电发展的担心,内陆核电短期内重启可能性不大。但从这次能源局机构设置核电司,说明政府还比较重视核电发展。考虑到核电的清洁、成本等优势,未来核电将在我国能源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说。
  
  针对能源局与电监会合并后的变化,任浩宁表示,此前,能源局下属已有电力司,这次新设的市场监管和电力安全监管司主要负责的还是电力领域,估计更多的考虑到电监会合并后的一些变化。成立法制和体制改革司,说明这次非常重视能源体制改革,预计未来能源体制改革有望提速。目前有可能取得突破的是火电领域,煤炭已经逐渐实现市场化,而火电还是政府定价,下一步改革可能集中在煤电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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