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核电厂将建主泵维修中心厂房项目
- 2013/6/26 13:21:034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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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35导读:环保部6月13日公布了目前正在受理的大亚湾核电厂主泵维修中心厂房项目环评报告,该报告从6月13日起公示10天。环评结论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相关规划,贯彻了“清洁生产”的原则,采取“三废”及噪声的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辐射防护措施有效。工程实施后,在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实施且确保全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对当地及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是可接受的。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实施可行。上述报告显示,核电站由核岛、常规岛和BOP(核岛及常规岛辅助设施)组成,包括了大量的厂房、设备和构件。其中,核电厂的主泵是核岛内的重要设备之一,也是核电厂中核安全一级和质量一级的转动设备,其运行、维修和试验都有极高的要求,对电厂安全生产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按照预防性维修大纲的要求,大亚湾核电厂计划于2014年开始水力部件更换,后续每年大亚湾核电基地均有更换工作。目前主泵水力部件翻新主要采用外送翻新方式,由国外承包商完成主泵水力部件翻新工作。
因主泵水力部件属于带放射性设备,在运输、翻新、鉴定等方面均面临很大困难。另外,水力部件送国外原厂翻新极为昂贵,单台泵一次维修至少需要2000万人民币的费用。而实现在国内自主翻新检修将大大降低这一成本,并使现有核心部件在经过维修和试验后形成强大的循环备件体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备件制约问题。另外,距大亚湾核电厂计划的水力部件更换工作已不到三年,建成国内主泵水力部件维修中心极为迫切。因此,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提出拟建大亚湾核电厂主泵维修中心厂房项目。
此外,报告还提及该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大亚湾核电厂主泵维修中心厂房内的工作人员的辐射影响;项目周边的环境空气质量维持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周边的海域环境质量维持GB3097-1997的三类水质标准;项目周边的声环境质量维持GB3096-2008的3类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