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支招泵阀企业维权
- 2013/9/10 15:27:574830
BF35导读:对于生产制造型的行业来讲,产品被侵权的时有发生。而对于企业来讲,平时的自我保护应该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入手。
(浙江永鼎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代理人王梨华律师)
平时需要观察同行以及行业的发展情况,对同行类似产品及时关注,如果碰到涉嫌侵权产品,要及时收集相关材料作为证据,购买对方产品后需妥善保留购买凭证;就对方存货地址、存货数量及销售途径进行了解;学会看懂说明书,掌握特征对比的基础知识,就权利要求书的特征与可疑产品进行对比分析,若涉嫌侵权产品包含权利要求书中某一条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即落入权保护范围,涉嫌侵权;在遇到不能确定是否侵权的情况下,可以向知识产权专业律师咨询,确认侵权后及时选择合适的方式维权,避免侵权范围扩大、防止时间拖长后证据灭失等情况;在企业研发、制造或销售新产品前,可委托代理机构出具相关新产品的分析或检索报告,可极大程度地规避企业在制造或销售新产品时产生的侵权风险。
事中——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旦发现产品被侵权之后,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决:
1.协商和解,此种方式投入成本较低,效率高。可以直接通过信函或通话方式联系对方,亦可通过律师事务所协助解决;若能协商成功,可要求对方停止生产及销售活动,或通过签订许可合同的方式有偿许可对方使用,达到双赢的目的;缺点为容易遇到拒绝协商的情况,并且难以取得补偿性赔偿。
2.平台投诉,此种方式仅适用于淘宝、天猫商城等网络销售平台,这种网络销售平台都有自身的一套知识产权投诉规则及流程,按照其要求进行投诉可以达到相关店铺相关产品图片连接删除、货品下架或关店的目的,同样是一种成本低收效快的方式;但由于使用的局限性及不会产生经济赔偿,对于那些信用较低或零散销售的网店影响较小,并且在投诉前需要了解销售平台的投诉规则,在投诉过程中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对于初次接触网络平台投诉的人来是件挺棘手的工作。
3.法院诉讼,此种方式直接、收效明显,但需投入的成本较大且周期较长,若涉及无效宣告程序可能会在一年以上。因此在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进行诉讼前,会建议当事人申请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评价报告,该报告由国家局的检索部门制作,会对目标的新颖性及创造性进行检索分析,可以降低因稳定性带来的诉讼风险。诉讼案件另一个特点是调解率较普通民事案件高,一来案件的专业性较强,不确定因素较普通案件多,调解可以有效地缩短诉讼周期;二来调解较判决更容易实现双赢的局面,调解可以达成许可协议,对于原告方来说可以带来良好的经济收益,对于被告方可以继续销售或生产相关产品,但通过法院判决仅能制止对方的销售制造行为及取得相应的经济赔偿。
若是被控侵权,被控侵权方可以采用如下方式抗辩,(一)被控产品与有差异,以不侵权抗辩;(二)若创新程度底,可以通过宣告无效程序来抗辩;(三)若该在申请日之前已经是现有技术,可以现有技术抗辩;(四)若被控企业在申请日前已经进行相关产品的制造或制造准备了,可以先用权来抗辩;上述抗辩成功均可以避免侵权。
事后——增强创新、及时申请权
作为企业来讲,对于新产品的研发,要及时申请权,对于所有的创新点都需要申请保护。
及时地申报可以带来如下好处:
1.自我保护,防止竞争企业模仿;
2.适当时机打击竞争对手;
3.各种交易会展出、招投标需要;
4.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形象、适应外商采购要求;
5.防止竞争对手恶意抢先申请,避免对自己造成壁垒。
6.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和减免税等政策需要。
此外,申请其实无想象中困难,申请的类型有三种:
发明:产品、设备或其零部件结构或原理方面的大改进如:机械产品、电子产品、通信产品、设备器械、五金、工具、家电、灯具、日用品、以及这些产品的内部的零部件等结构和原理方面的改进;工艺、方法、流程、配方类方面改进如:生产工艺、制备方法、处理流程、电子信息模块、化工医药类配方等方面的改进。
实用新型:产品、设备或其零部件结构或原理方面的改进。
外观设计:产品或产品的零部件外形(款式)的改进。
可以看出除了发明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要求适度改进即可。所以合理地利用权保护自身利益不受侵害离我们并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