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海上风电产业被列入国家首批发展试点
- 2013/11/1 14:12:164200
BF35导读:10月28日,从盐城市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办公厅正式批复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盐城市海上风电产业被列入国家首批发展试点。
根据国家批复要求,盐城市试点将依托现有基础和优势,以海上风电装备研发为重点,主攻大容量风电机组整机设计和大功率发电机、大尺寸叶片等关键零部件开发能力,促进产业链向发展、价值链向两端延伸,实现海上风电规模化、关键技术自主化、市场销售化、运营服务一体化。
主要目标是:到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350亿元,培育1至2家销售超50亿元、2至3家销售超30亿元的整机或零部件企业,突破3-6兆瓦海上风电机组整机设计和核心部件制造技术,形成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代表产品,建立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
主要任务是:加快江苏金风6兆瓦海上风电机组等重点项目的建设,促进产业发展;依托国家海上风电技术装备研发中心、国家风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技术创新和服务平台,构建区域创新体系;推进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强产业集群支撑;探索产业联动发展新模式,增强集群辐射能力。
海上风电产业列入国家试点,对该市构建以风电产业为主导的新能源产业体系,打造具有竞争力的自主创新型海上风电装备研发制造基地和影响力的多产联动型风力发电应用示范基地,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