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对新建污水处理厂实行资金补助
- 2013/11/27 9:29:204378
BF35导读:昨日,南海区政府常务会议发布了《南海区深化内河涌综合整治资金配套补助及管理方案》,通过资金补助减轻镇街财政负担。
为促进镇街深化内河涌综合整治,该《方案》明确补贴范围及标准分为截污系统建设、活水项目建设、工业污染治理三方面。
其中,截污系统建设的奖励补助又进行三方面的细分。2013年起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建或扩建项目,按建设投产规模(万吨/日)×100万元计算给予定额奖励;对列入2013—2016年新增立项建设计划的截污管网建设项目实行区级财政资金补助;而小型污水处理装置的建设补助,经审查同意建设的小型污水处理装置,验收合格后其建设资金可由区财政予以补贴50%(单个项目补贴高不超过150万元),其余管网等建设资金及征地、拆迁及运行等费用由属地解决。
据了解,近年来南海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58.9亿元,用于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目前已建成各类污水管网约1100公里,2013—2015年,全区计划再投入29.3亿元,建设截污管网473.4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