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利好煤企 发展环境有望改善
- 2013/11/28 13:22:014122
BF35导读:27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正式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意见就切实减轻煤炭企业税费负担、煤炭资源税、煤炭进出口政策进行明确规定,要求真正做到给煤炭企业减负,减少低质煤进口。
同日发布的新一期环渤海5500大卡动力煤的综合平均价格报收576元/吨,比前一报告周期再度上涨了11元/吨,实现两年多来7连涨。分析人士表示,虽然煤炭市场回暖氛围日渐浓厚,但煤炭企业赋税严重、工业转型升级滞后、上下游价格仍未理顺等多重因素依旧是煤炭企业顺利运营的制约因素。《意见》从多个层面对国内煤炭行业健康发展予以支持,有利于巩固日趋企稳的煤炭市场,为煤炭行业长久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再提从价计征改革
根据该《意见》,为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和持续健康发展,将遏制煤炭产量无序增长,切实减轻煤炭企业税费负担,加强煤炭进出口环节管理,提高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水平,为营造煤炭企业良好发展环境。业内人士表示,为煤炭企业带来深远利好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在遏制煤炭产量无序增长方面,意见表示,将严格新建煤矿准入标准,停止核准新建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同时从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入手,逐步淘汰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重点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加快关闭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隐患严重的煤矿。此外,还将有效整合资源,鼓励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以大型企业为主体,在大型煤炭基地内有序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促进煤炭集约化生产。业内认为此举将有利于大型煤炭企业继续提高煤炭市场占有率。
在切实减轻煤炭企业税费负担,意见强调将加快推进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在2013年年底前,财政部、发改委将对重点产煤省份煤炭行业收费情况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坚决取缔各种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切实减轻煤炭企业负担。
业内分析指出,从中国能源价格改革整体来看,2011年11月1日起,我国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同时由从量定额改为从价定率计征,税率为销售额的5%-10%;而煤炭资源税仍然实行从量计征,除了焦煤资源税上调至每吨8-20元之外,其他煤种资源税依旧执行0.3-5元/吨的税率。2012年以来煤炭价格持续下跌后,从价计征短期内不会对整体经济带来负面影响,改革时机已经成熟。
在加强煤炭进出口环节管理方面,意见表示,将研究制订商品煤质量国家标准,加强对进口煤炭商品的质量检验,将褐煤纳入法定检验目录。同时研究完善差别化煤炭进口关税政策,鼓励煤炭进口,禁止高灰分、高硫分劣质煤炭的生产、使用和进口。
业内分析认为,该政策与国家能源局上半年开始起草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一脉相承,两文件均是对进口煤提出了严格条件。中国煤炭进口量近年来持续增长。海关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进口煤炭2.89亿吨,其中含褐煤5369万吨,高硫煤1000万吨左右,褐煤和高硫煤占总进口煤量的22%以上。进口政策的调整,尤其是限制褐煤以及高灰分、高硫分煤炭的进口,既符合国内环保要求,又有利于国内煤炭企业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
港口煤价格7连涨
值得注意的是,经过1年半左右的下跌之后,煤炭价格从10月开始出现回暖迹象。27日公布的新报告周期(11月20日至26日)环渤海地区发热量5500大卡动力煤综合平均价格报收576元/吨,比前一报告周期再度上涨11元/吨。这是该指数自本轮煤炭下跌以来实现7连阳。
但是业内对于煤炭价格走势的判断仍然定位于“超跌反弹”,甚至断言高或难以触及600元/吨。节能减排和经济转型是抑制煤炭需求的重要因素,而煤炭行业产能过剩现状也没有根本改观,这些都成为制约煤炭价格持续走高的障碍。
有煤炭行业分析师对中国证券报记者分析说,实际上,2012年以来的煤炭价格单边走熊,除了上述因素的长期影响外,煤炭工业转型升级滞后、税费负担与历史包袱较重等都是重要因素,导致煤炭企业陆续亏损,运行难度加大。虽然煤炭价格连续上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但难以出现数年前的持续暴涨,且目前仍处于低位水平。他判断,《意见》从国家层面确认给煤炭企业减负,且重提煤炭资源税改革,意味着国家在促进煤炭行业健康发展方面或将继续有所动作。
根据此前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严天科的说法,《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实际上早在11月18日便在国务院办公厅内部下发,此前也有山西等多个产煤大省出台了针对煤炭企业的减税措施。业内认为,本次《意见》从国家层面确认给煤炭企业减负,将有利于煤炭行情长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