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鼓励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 2013/12/4 11:54:334260
BF35导读:在陆地风力资源大都位于偏远地区,电力基础设施不完善及新建成本太高等因素影响之下。我国正在把风电建设视野聚焦在海上风电开发上,并制定了专项规划。有关人士透露,已核准的海上风电装机总量已达4GW。
今年2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其中,“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增列为鼓励类项目。
根据《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在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取得初步成果的基础上,中国将促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重点开发建设上海、江苏、河北、山东海上风电,加快推进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和海南、辽宁等沿海地区海上风电的规划和项目建设。
目前,全国17个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已获得国家能源局同意开展,总装机容量395万千瓦,主要分布在河北、江苏、上海、福建、广东、浙江等省市。还有28个项目正在争取国家能源局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总装机容量850万千瓦。
海上风电是中国新能源战略的重要一环,在节能减排规划实施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十二五”是中国海上风电打基础的关键时期。专家认为中国应通过建设一批海上风电项目,实现技术逐步成熟,管理逐步规范,政策逐步到位,为今后海上风电的良好发展奠定基础。
目前,据一位国家发改委专家透露,国内目前已经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包括潮间带)已经超过400万千瓦(4GW)。亦有风电设备制造商证实了上述消息。该人士表示,这400万千瓦应该包括已经核准可以开工建设的项目和核准可以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