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售价提高26% 民用气价不受影响
- 2013/12/14 10:28:374315
BF35导读: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进口天然气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天然气销售定价标准较之前调高26%。
记者了解到,由于青岛和北海的两大LNG接气站项目尚未投入运营,中石化并不在此次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内。
由于近几年进口天然气价格接连上涨,国内售价和进口成本倒挂现象日益严重,税收优惠政策将有助于LNG进口企业亏损减少甚至开始盈利,中石化未来也将受益于此。
随着北方集中供暖季的开始,居民用气大幅攀升,同时各地纷纷实施煤改气,这使得今年或将面临史上严重的天然气供应缺口。此次通知表示,自2013年7月1日起将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31.45元/GJ,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1.11元/立方米。不过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的调整不会影响到居民用天然气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