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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力挺节能环保产业

2013/12/19 9:11:12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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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中国泵阀商务网www.bf35.com,如需转载请与本网联系。)
  
  BF35导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负责人说,为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国家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化约束激励,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和政策环境。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一届政府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持续推出的又一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的重大举措,对于缓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扩大有效需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发展内生动力,都具有重要意义。《意见》提出了近期三年发展目标,其中包括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国将健全法规标准,重点是完善立法、加强执法、健全标准,使潜在的市场需求得到释放,真正起到扩大有效内需的作用。同时,我国将继续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实行问责制。
  
  我国将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投入,继续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支持企业实施节能环保项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提高认识,加大对节能环保重大工程和技术装备研发推广的投入力度,解决突出问题。
  
  “作为一个政策带动性较强的产业,节能环保屡屡得到高层重视,成为拉动国内有效需求,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一个重要选择。”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副巡视员冯良表示。他说,节能环保产业是指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的产业,是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7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根据《意见》,“十二五”期间需重点发展的四大产业领域包括:节能产业重点领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重点领域、环保产业重点领域、节能环保服务业等。
  
  在节能产业重点领域,《意见》指出,要重点发展锅炉窑炉、电机及拖动设备、余热余压利用设备等节能技术和装备;照明产品、节能汽车等节能产品;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主要模式的节能服务业。
  
  在环保产业重点领域,《意见》明确,要发展以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大气污染控制、危险废物与土壤污染治理和监测设备为主的环保技术和装备。同时,要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火电厂烟气脱硫脱硝、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为重点,推进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进程。
  
  专家认为,节能环保主要涉及大气治理、固废处理、污水处理、生态修复以及合同能源服务等子行业或方向。从受益程度和时间来看,大气治理下半年将迎来一系列政策催化剂,预计下半年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行业排放标准提升、限煤等能源结构调整、汽车尾气治理等领域会将有进一步政策细则出台。固废处理尤其是垃圾焚烧市场空间巨大。保守预计“十二五”垃圾焚烧市场容量近8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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