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过价格调控促进节能减排
- 2013/12/24 10:54:573883
BF35导读:在湖南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物价局发言人刘年来发布了湖南省加强价格调控、改革,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有关情况,全省通过水价、电价、气价的改革,有力地促进全社会节约使用资源、节能降耗。
电价改革主要是自2012年7月1日起在全省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全省居民生活用电量增长幅度由实施前2011年下半年的9.5%和2012年上半年的19.4%,分别下降到2012年下半年的7.1%和2013年上半年的0.7%,同比增幅分别下降2.4个百分点和18.7个百分点。
气价改革主要是自2012年12月1日起,湖南省在长沙、株洲、湘潭三市试行居民阶梯气价,档气量为年购气量在600立方米及以下的,每立方米2.45元;第二档气量为年购气量超出600立方米的部分,每立方米3.00元。此外将长株潭三市非居民用气由3元提高至3.48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价格由4.3元提高至4.6元/立方米,既保障了供应,又控制了涨价幅度。
在稳步推进水电气居民阶梯式价格改革的同时,湖南省全面实施了工商用水、用电、用气同价政策,改变了过去商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高于工业的状况,全省商业企业减少支出6亿多元。
湖南省在促进企业节能减排方面采取的价格改革措施,一是在全国推行火电统一上网电价,成本节约归己、超支不补,促进企业节能降耗。省电网统调燃煤机组单位供电标煤耗由2004年每千瓦时386克降低到目前的320克,大大减少了二氧化硫排放量。二是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8个行业中能耗、排放未达标的666家企业执行差别电价,并对其他行业能耗超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截至2013年11月,湖南省累计执行差别电价电量6.4亿千瓦时,加价金额4252万元;执行惩罚性电价电量1.1亿千瓦时,加价金额1120万元,促进了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或关停转产。目前,属于执行差别电价的企业已由原来的666家减少至12家,属于执行惩罚性电价的减少为13家。三是实施环保电价政策,促进生态保护。湖南省自2004年出台火电脱硫每度加价1.5分的电价政策,10年来累计支付脱硫电费47.72亿元,全省统调燃煤机组脱硫设施建设和改造率达100%,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44万吨,是全省“十一五”减排目标的20.5倍,全省提前实现减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