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两年福州将建两座污水处理厂
- 2014/1/2 9:10:154146
BF35导读:日前,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污染减排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明年、后年的减排部署,未来两年福州将建设两座污水处理厂。
《意见》明确,明年,我省化学需氧量减排0.5%,氨氮减排0.5%,二氧化硫减排0.5%,氮氧化物减排4%;后年,化学需氧量持平略减,氨氮约减排3.1%,二氧化硫持平略减,氮氧化物减排约6%。
《意见》提出,明年上半年43个省级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要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全面启动“六江两溪”流域沿岸1公里范围内的乡镇污水处理工作。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含省级)2014年、省级以下工业园区2015年全面实现污水集中处理。
根据减排责任书,福州在生活污水处理方面,明年的减排项目是长乐市潭头污水处理厂,要实现设计规模达5万吨/日、负荷率达60%;后年的减排项目是福清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要实现设计规模达6万吨/日、负荷率达60%。
《意见》还要求立即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所有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应实施全过程综合治理或实现生态种养,明年要完成规模化养殖总量90%以上的治理任务,后年全面完成。
对未按规定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环保部门要予以公开通报、依法查处,并向金融机构通报,企业环保违法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责。
明年季度前,省环保厅要研究建立重点行业减排绩效评估通报制度,加快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试点。省减排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工作严重滞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必要时报请省政府组织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