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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阀门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汇总

2014/1/20 10:19:015389
来源:中国泵阀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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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业管理体制
  
  阀门行业作为制造业的一个细分行业,属于竞争性行业,涉及到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包括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及国家核安全局等。其中,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负责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针对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生产设定许可方式和许可程序;国家核安全局制定民用核承压设备许可证制度。另外,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和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阀门分会等行业自律性组织通过信息搜集和发布、召开行业内企业交流会等形式指导企业进行阀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指导下,全国阀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全国通用、特殊用途的各种材质的高中低压阀门、阀门驱动装置、过压保护安全装置等专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二、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度
  
  2006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实施方法做出了具体规定,根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特点与产品特点,按不同产品规定了许可级别、条件与要求,并确定了许可方式、许可程序。阀门生产企业从事属于规定范围的阀门产品制造,必须按照上述规则,取得相应级别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
  
  (2)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制度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等文件,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种类、范围和条件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企业从事执行核安全功能的阀门的设计、制造,应取得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
  
  (3)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国务院于2009年发布的《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抓住钢铁产业、汽车产业、石化产业、船舶工业、轻工业、纺织工业、有色金属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国防军工等九大产业重点项目,实施装备自主化,提升大型铸锻件、基础部件、加工辅具和特种原材料等四大配套产品制造水平,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对于基础部件,《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要重点发展大功率电力电子元件、功能模块,大型、精密轴承,高精度齿轮传动装置,高强度紧固件,高压柱塞泵/电动机、液压阀、液压电子控制器、液力变速箱,气动元件,轴承密封系统、橡塑密封件等;加快发展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及仪器仪表、中传感器等。
  
  另外,《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还要求加快产业组织结构调整;重点支持装备制造骨干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重组,逐步形成具有工程总承包、系统集成、贸易和融资能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加大对重点基础配套企业的投入力度,引导民营资本和外资投向基础零部件、加工辅具等领域,发展一批高起点、大规模、专业化企业,健全产业配套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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