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使用再生水用户将免收污水处理费
——深圳使用再生水用户将免污水处理费
- 2014/2/18 8:53:224737
BF35导读:日前,深圳市首部规范再生水利用的法规《深圳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由市政府正式印发实施,其对再生水利用管理体制、范围,再生水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方式,再生水定价政策,鼓励使用再生水的保障措施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据水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市虽处于南方丰水区,但市内无大江大河流过,深圳市70%以上的水源从市外的东江引入,是全国严重缺水城市之一。因此,污水经过适当处理后形成的再生水,对弥补我市水资源不足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在现代化城市中,多达60%的城市用水的给水质量可低于自来水水质标准。
但深圳市再生水利用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该负责人介绍说,现阶段再生水利用率约为35%,主要是以河道景观补水为主,而再生水用于工业、城市市政杂用很少。造成这种单一用水结构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和居民缺乏对再生水的认识,对其安全性不够信任,以及再生水较于自来水没有价格优势。
该负责人认为,扩大再生水的利用范围终还是要靠经济手段来解决,市水务局下一步将研究制定科学的水价体系,包括科学处理地表水、地下水、自来水、再生水、污水处理费之间的比价关系,以确保再生水的价格优势,鼓励用户使用再生水替代自来水。
为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再生水利用项目运营、维持再生水的价格优势,对于一般用途的再生水价格,《办法》规定“一般用途的再生水价格由经营者与用户协商确定。”为了鼓励使用再生水,《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再生水可以免交污水处理费”,“直接采用生活污水作为原水的分散式再生水利用项目的经营者可以根据处理的生活污水量向市水务主管部门申请退费。”
深圳市政府在相关文件中提出再生水利用率的目标,要求2020年我市城市污水利用率达到80%,其中可替代城市自来水供水量达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