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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规范民间金融地方法规在温州施行

——全国首部规范民间金融地方法规在温州施行
2014/3/5 10:24:584410
来源:
  (本文来源:中国泵阀商务网www.bf35.com,如需转载请与本网联系。)
  
  BF35导读:3月1日,是全国首部专门规范民间金融地方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的首日,推行伊始,“借贷备案制”便有了进展,全市共有备案民间借贷31笔,金额超6000万元,分别发生在永嘉、鹿城、乐清、文成和泰顺5地。

  
  “备案了后,就不用担心被认为是非法集资了。”3月1日,首单大额民间借贷备案的借入方——永嘉某阀门公司财务经理李先生拿到永嘉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开出的备案回执单后,发出了这样的感叹。备案过程,仅花费了他和出借人几分钟的时间。
  
  3月1日,是全国首部专门规范民间金融地方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的首日,推行伊始,“借贷备案制”便有了进展,全市共有备案民间借贷31笔,金额超6000万元,分别发生在永嘉、鹿城、乐清、文成和泰顺5地。
  
  李先生拿到的备案回执单,可谓是单,是早上八点半由永嘉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开出的。出借人葛先生借给李先生所在的永嘉某阀门公司1000万元,借款期限一个月,月利率千分之十二,用于资金周转。李先生说,这几天公司接到大单,时间急,向银行贷款要花上好几天时间,所以去民间融资。葛先生认为,备案制让他多了份保障。
  
  在场见证的永嘉金融办主任陈丐法说,备案对借贷双方来说,都是“护身符”。
  
  温州是我国民间金融为活跃的地区之一。过去,民间融资由于没有正式的“身份”,得不到法律保护,如今,被正大光明地摆上台面,是由于《条例》对民间融资给予了合法的身份,在立法上规定了大额民间借贷须强制备案。“单笔借款金额三百万元以上”、“累计借款余额一千万元以上”或“涉及的出借人为三十人以上”等情形的,借款人应当向当地金融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民间融资公共服务机构备案,不备案要承担相应的处罚责任。
  
  同天,在鹿城区的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则开出了远程备案首单。“首单远程备案是在上午十点完成,金额为一百万元。”该中心负责人徐智潜说,除现场备案外,远程备案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给借贷双方提供便利。据了解,远程备案登记需要在网上填写基础信息、借贷信息、资金信息、声明信息等资料,随后中心会对资料核实,流程简便。
  
  从首日实施情况来看,由于前期宣传到位,“备案制”已为不少市民所接受。市金融办的统计数据显示,3月1日全市备案总金额6419万元,不仅有《条例》里规定的大额借贷双方,也有不少自愿来备案的小额借贷双方。
  
  浙江法学会副会长牛太升认为,温州这一做法对全国具有很强的示范意义,使民间融资从地下状态变成法律上有名义、有规则的阳光化状态,有助于防范民间融资的一些风险和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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