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家能源局将大力推进海上风电发展
——能源局将大力推进海上风电发展
- 2014/3/10 10:38:234732
BF35导读:日前,国家能源局召开了关于风电产业监测有关情况的会议。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在会上表示,今年国家能源局将积极促进海上风电的发展。海上风电资源丰富,是未来发展的重要领域,也是风电技术先进、要求高的领域,同时是风电产业中风险高的部分。
关于中国,经过近10年的发展,我国风电的产业体系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风电装机规模平稳增长,已是装机规模大的国家,风电设备制造能力明显增强,基本满足风电建设的需要。早在2010年7月投运上海东海大桥1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并对外宣称中国已经具备了独立发展海上风电的能力。
但是,上海东海大桥风电场距离岸线6~13千米,平均水深10米,属于潮间带风电场,难度相对较低。根据测算,距离海岸线越远,风速越大,发电量可明显增加,离岸10千米的海上风速通常比沿岸高约25%,海上风电必然从潮间带走向近海、深海。然而,深海风电不仅海流、波浪、潮汐、海床条件、冲刷等条件更加严峻,对风机基础、海底电缆、海上平台集成等技术无疑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据了解,国家能源局将从六个方面着手,通过一系列实质性举措推动风电产业“回暖”。
一是保持风电平稳持续发展。日前,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十二五”第四批风电核准计划,共安排风电建设规模2760万千瓦。其中,进一步优化风电布局,重点向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倾斜,科学指导地方和企业发展风电,力争2014年新增风电装机1800万千瓦。
二是结合大气污染治理,做好风电基地规划工作。“加快哈密风电基地二期项目建设进度,开展哈郑直流‘风火打捆’运行规则研究,确保哈密风电基地示范成功运行,为风电打捆外送积累经验。有序推进承德二期、乌兰察布和锡林郭勒三个风电基地规划和建设,不断提高京津唐地区风电等清洁能源在电力结构中的比重。对拟规划建设的12条大气污染防治输电线路加强研究论证,推进清洁能源合理有效外送。”史立山说。
三是积极推进海上风电发展。海上风电资源丰富,是未来发展的重要领域,也是风电技术先进、要求高的领域。2014年,国家能源局将加快出台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为海上风电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对尚未完成海上风电规划的海南、浙江等4个沿海省份,抓紧制定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组织沿海省市编制海上风电开发方案,明确今后一段时间的开发时序,落实具体项目;加快已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建设。
四是推动建立诚信健康的风电市场秩序。史立山表示,当前,要加强风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风电开发建设秩序,明确工程施工各个环节和关键点的质量要求,落实相关责任。此外,要规范风电设备市场秩序,促进风电设备技术进步。加强风电设备出质保管理,建立投资企业和设备企业间健康的关系。完善设备质量检测认证,提高认证的性。
五是继续做好风电的市场消纳工作。国家能源局继续加强对风电项目布局的调控,对因弃风限电加剧造成风电利用小时数下降的省份,仍然不再安排新增建设规模。加强风电开发集中区域风电外送通道建设,加快已核准线路建设进度,重点解决蒙东呼伦贝尔和兴安盟地区的弃风问题。创新风电消纳利用方式,大力推动北方地区风电供热示范,深挖本地电力系统的调峰潜力,优化风电并网运行和调度管理,做好风电并网服务。“力争2014年风电弃风率在2013年基础上进一步下降,为全面解决弃风限电问题打下基础。”史立山说。
六是做好“十三五”风电发展规划编制研究工作。国家能源局将结合风能资源分布和市场消纳条件,科学配置“十三五”时期风电项目的开发布局,落实重点任务,明确相关措施,力争“十三五”每年新增风电装机2000万千瓦,确保实现到2020年风电装机2亿千瓦、年发电量3900亿千瓦时的目标。
东海大桥风电场采用3兆瓦海上风电机组,风机基础安装在海床之上。研究表明,未来第三代多兆瓦风机的容量将超过5兆瓦,在未来的10~15年将达到20兆瓦,风轮直径也将超过120米。伴随着水深的逐渐加大,难度大的漂浮式机组基础恐怕会得到大规模应用。这种基础可以不固定在海床上,而直接漂浮在海中,通过锚链、缆绳等固定在一定的位置,以适用于水深超过50米的海域,并克服在风、浪、流作用下的运动对风机工作的影响,这样风机安装、运行、维修的难度和成本势必大幅度攀升。
随着政府对于发展海上风电在规划与政策上不断的加强和保证,中国海上风电产业将迎来蓬勃发展。2014年,国家能源局将积极推进海上风电发展,加快出台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为海上风电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尚未完成海上风电规划的海南、浙江等4个沿海省份,要抓紧制定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组织沿海省市编制海上风电开发方案,明确今后一段时间的开发时序,落实具体项目;加快已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