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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罚单”开具需规范权利

2014/3/31 10:52:114673
来源:中国泵阀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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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泵阀商务网导读:在十面霾伏的当下,“雾霾罚单”着实让公众为之一振,看出了有关部门对雾霾的重视。但是,这样的举动,也让公众感受到了其中的不公平。这牵涉到这样一个问题:这样的罚单罚的是谁?是城市,是官员,是商家,还是百姓?治理雾霾,需要行政权力,但也须要考虑好防止这项权力滥用的问题。

  
  雾霾
  
  号称“史上严厉”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本月1日起实施后,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开出了首张罚单,向家被查处的违法单位北京宏翔鸿热力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三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0万元罚款。
  
  这部突出“重典治污”的大气防治条例,寄托了许多人关于空气治理的期待和希望。“首张雾霾罚单”既有实际意义,也有标志意义。
  
  北京“首张雾霾罚单”罚向了企业,相较于去年年底某省将所有的“雾霾罚单”全部罚给了地方政府,这样的做法是科学而公允的。要知道,让地方政府交罚单,就是让全体纳税人交罚单,而缴来缴去,也就变成了老百姓的罚款。
  
  直接对热电厂开罚单,是对污染的直接宣战。据笔者了解,在北方供热基本都是由燃煤提供暖气。而热电厂能不能对排出的烟气进行“脱硫脱硝”的处理,也成了是不是能够产生粉尘和污染颗粒的决定性因素。许多热电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并不进行环保处理。因此,北京市环保部门开具的这张罚单,无可指摘,也将会更具有震慑力。
  
  对于“雾霾罚单”,公众大的期待是能够公平公正地进行执法。环保部门开具雾霾罚单,是典型的“行政处罚”,因此,公众更担心的是这样的权力,在赋予给政府一个职能部门之后,会不会遭遇寻租,会不会选择性执法?这并非危言耸听。前段时间,某环保局局长“分分钟搞垮一家工厂”的叫嚣,犹在耳畔,因此,约束行政处罚权力,也就必然不容忽略。
  
  事实上,规范开具“雾霾罚单”的权力,不是让环保执法权唯唯诺诺、畏首畏尾,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我们每时每刻都离不开的空气,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权力和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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