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正式开启水资源生态补偿奖励机制
- 2014/4/25 14:17:114669
中国泵阀商务网导读:据悉,西藏昌都地区类乌齐县、那曲地区那曲县、日喀则地区定结县水资源生态补偿奖励机制日前已启动,标志着西藏已正式开启水资源保障生态补偿试点工作。
新疆正式开启水资源生态补偿奖励机制
西藏年均水资源量4300多亿立方米,流域面积10000平方千米及以上河流共28条,湖泊面积2.89万平方千米(不含跨国界湖泊境外面积),冰川面积2.7万平方千米,有“亚洲水塔”之称,是中国重要的水资源战略储备区域。自2004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以来,投入资金不断加大,截至去年底,西藏共落实国家财政补偿资金44.46亿元用于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
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范围涉及西藏7个地市区域内的主要江河源头、主要江河两岸以及自然保护区,使得这些地方的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并对周边气候、水资源、水质状况的改善起到良好作用。自治区水利厅厅长达娃扎西介绍,保护西藏丰富的水资源,建立水资源保障生态补偿机制,对于保障生态环境、促进江河源区域与下游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增加农牧民收入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依据《全国主体功能区划》、国家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国家水利发展规划(2011-2015年),西藏确定了水资源保障生态补偿奖励的范围,包括主要江河湖泊的源头区、城镇供水水源地保护区、水资源富集区、高原内陆河地区、河流区。主要包括:金沙江的川藏滇缓冲区、澜沧江的昌都芒康保留区、雅鲁藏布江的干流和主要支流源头水保护区及羊卓雍错、纳木错等内陆河区等其他水资源流域。
据了解,补偿方式主要采用现金补偿。水资源保障生态补偿奖励资金实行“当年考核、次年补偿”的办法,并以县为单位,测算到县、乡(镇),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统一拨付到地区。地区、县政府依据补偿政策、标准和考核结果,兑现补偿资金。2014年6月以前西藏将编制完成《西藏自治区水资源保障生态补偿奖励实施方案》,争取尽早报国务院相关部门,列入“十三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