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 加速建设“美丽山东”
- 2014/5/7 9:38:194517
完善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 加速建设“美丽山东”
《意见》主要从规划建设、筹措资金、优惠政策三个方面具体推进完善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用地方面,在节约集约用地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将优先保障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税收方面,将对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免征增值税。用电价格上,村镇污水垃圾处理生产用电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以上的按照大工业电价执行;支持电厂焚烧处置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对发电企业按污泥处理量适当给予电价补贴;对符合固定资产投资审批程序的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积极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政策。
其中,规划建设,要从完善设施规划,合理确定工艺布局,加快设施建设,注重设施配套四个方面推进。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耿庆海表示,目前全省1086个建制镇中,有535个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占建制镇总数的50%,处理能力339万吨/日;5790个农村新型社区中,3346个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占社区总数的58%,处理能力98万吨/日。823个乡镇建有垃圾转运设施,占乡镇总数的70%;6.5万个行政村中,有5万个建有垃圾收集点,占村庄总数的77%。
在污水处理方面,争取中央财政资金8.87亿元用于“十二五”期间重点镇污水管网建设,省财政资拿出4.3亿元支持1000个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在垃圾处理方面,省财政拿出4746万元支持553个村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10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在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上已累计投入114.3亿元。
据耿庆海介绍,山东省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加快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和管网配套建设,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推进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提高垃圾收运率,确保按期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
耿庆海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编制印发规划。目前已编制《山东省乡镇和农村新型社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4—2016年)》,将建设任务分年度分解落实到具体建制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将按程序尽快印发《规划》,指导各地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耿庆海表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面要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监督管理。
发布会的后,耿庆海表示,《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山东省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管等工作进入重点发展、全面推进、规范运作的新阶段。随着《意见》的大力宣传和实施,必将进一步加快全省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加快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建设生态山东、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