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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州市计划三年建成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2014/5/12 11:00:075108
来源:鄂州政府网
  导读:近日,记者从鄂州市城乡一体化垃圾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次成员会议上获悉,鄂州市在全省启动全域污水收集处理工作。


  
湖北鄂州市计划三年建成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会上,鄂州市住建委和城管局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城乡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鄂州市城乡一体化垃圾收集处理工作方案》的修订情况及今年的相关工作,各区、开发区相关负责人汇报了垃圾污水处理2014年工作安排及工作进展情况。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鄂州市计划用三年时间,建成覆盖全市域各区(开发区、新区)、乡镇、行政村(自然湾)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营。
  
  到2017年底,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8%,行政村达80%以上,城区及乡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达到一级A标准,村庄处理后的尾水排放达到地表IV类标准。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阶段,2014年3月10日至5月31日摸底和规划方案的编制;第二阶段,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按照修编后的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规划方案,先期建设七座新城、集镇及环梁子湖重点区域和具备开工条件的其他区乡镇,共7个污水处理设施和1个污泥处理厂项目,2015年8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2015年9月底前投入运营。同时,完成100个行政村(社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第三阶段,2015年9月1日开工建设各新区、集镇及行政村前阶段未投入建设的污水处理建设项目,至2017年8月31日前竣工并投入运行。
  
  陈新林要求,全域污水收集处理工作要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先集中后分散、属地管理及政府统筹、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思想、统一规划、统一协调、统一监管,分区、分类、分步、分级、分头推进,切实将这项工作宣传好、规划好、统筹好和配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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