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市计划三年建成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2014/5/12 11:00:075151
湖北鄂州市计划三年建成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鄂州市计划用三年时间,建成覆盖全市域各区(开发区、新区)、乡镇、行政村(自然湾)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营。
到2017年底,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8%,行政村达80%以上,城区及乡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达到一级A标准,村庄处理后的尾水排放达到地表IV类标准。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阶段,2014年3月10日至5月31日摸底和规划方案的编制;第二阶段,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按照修编后的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规划方案,先期建设七座新城、集镇及环梁子湖重点区域和具备开工条件的其他区乡镇,共7个污水处理设施和1个污泥处理厂项目,2015年8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2015年9月底前投入运营。同时,完成100个行政村(社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第三阶段,2015年9月1日开工建设各新区、集镇及行政村前阶段未投入建设的污水处理建设项目,至2017年8月31日前竣工并投入运行。
陈新林要求,全域污水收集处理工作要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先集中后分散、属地管理及政府统筹、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思想、统一规划、统一协调、统一监管,分区、分类、分步、分级、分头推进,切实将这项工作宣传好、规划好、统筹好和配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