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一季度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提高
- 2014/5/31 10:26:184366
我国一季度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提高
本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109.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2%;运行负荷率达到79.9%,同比增加1.1个百分点;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总量288.8万吨,同比增长6.6%;平均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浓度达到262.2mg/L,同比降低0.8%。
通报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设市城市除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海南省三沙市外,全部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共计2051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1.26亿立方米/日,较2013年年底新增约340万立方米/日;1381个县城建有污水处理厂,占县城总数的85.0%,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571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2758万立方米/日,较2013年年底新增约90万立方米/日。
通报还表示,2014年汛期将至,各地要认真贯彻《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工程设施清淤维护和运行管理,做好窨井盖等设施的隐患排查,强化应急管理,避免因暴雨内涝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各地要抓紧编制城市排水防涝规划,并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