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环境治理模式 实现生态文明建设
——环保部每年将投1万亿用于环境治理
- 2014/6/24 9:53:115029
环保部每年将投1万亿用于环境治理
环境污染、资源浪费是一种技术落后的表现,也是管理落后的表现,如果把我们的管理提上去,把技术提上去,就可以大量的减少污染,减少雾霾、减少水污染、土壤污染。我国环境治理模式可以改善之处很多,新的环境保护法已经对诸多方面进行了改良,但仍然没有跳出环境保护本身这个圈圈,所以无法真正从根本上约束一切不利于环境质量改善的社会经济活动。
三中全会提出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正是要求我们全面反思过去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通过构建环境良治模式,为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供体制机制保障,环境良治也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的重要一环。根据三中全会的整体要求,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环境治理模式要在三个方面进行改革。
,以GDP为主导的晋升机制和环境管理体制不能确保环保部门管理的能力以及力度。相关的领导干部考核办法没有针对环境保护的具体考核细则,因此难以调整现有官员的激励体制,提高其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同时,现行环境保护体制中水平管理和垂直管理模式并存加剧了这一现象。在水平层次上,部门之间由于管辖权限和利益的博弈,造成多头管理、职责不清以及责任回避的现象,特别是在解决流域(如太湖蓝藻治理)和区域环境问题(如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时更加明显。在垂直层次上,环境管理部门并非垂直设置,环境保护部对地方的管辖权相对有限,很多时候是“想管管不了”。例如目前的区域环境督查中心在设计之初就存在缺陷,权限不足,对地方的监督也难以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地方环境管理部门作为地方行政管理的组成部门,难以突破体制的掣肘,在出现地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冲突时,往往采取了回避、等让等做法,在经济形势不佳时,环境管理也往往被用来为经济保驾。
第二,现有的财政收支体系约束了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行动。现有的分税制给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造成了不匹配,进而给地方政府带来了巨大的财政压力,为了完成上级任务提升政绩,也为了增加地方财政资金,改善地区福利,地方政府往往在诸多方面让步于能带来税收的各种投资项目,而当这些项目同时又具有较大环境风险时,政府一贯的亲商表现将“环保优先”往往化为一句口号。同时,地方环保部门的经费预算受制于地方政府的财政,这一状况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地方环保部门的“弱势”,影响了环保部门的管理工作。
第三,没有形成责权清晰的多主体参与的环境管理机制。环境保护不单纯是政府的责任,而是整个社会的责任,包括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和普通公众。我国现阶段各方在环境保护上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了各部门相互之间职能交叉、缺位、错位现象大量存在。例如,农民焚烧秸秆应该由谁监管,出事后应该追究谁的责任?责任主体不明导致目前处罚农民、环保官员还是地方负责人的各种管理措施被广泛质疑。此外,公众的参与意识逐渐增强,但是没有正规的、合适的参与途径,导致环境群体事件频频发生,造成严重的负面社会影响。
这些问题大多涉及环境治理模式的变革,而且与我们的发展模式的选择以及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密切相关。如果不能得到解决,中国环境保护就难以取得预期的成效,生态文明建设的大业就难以实现。
第九、十届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学家、国务院原参事任玉岭指出,环保部今后每年都会有1万亿投资在环保事业,说明我们过去在这方面的工作可能有一些欠缺,造成了环境污染,另外也说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节能环保产业、节能环保事业的发展多么重视。现在除了在资金上大的支持,还出台了很多保护政策,包括推进节能环保产业的事业。
资源环境的制约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解决节能环保问题是扩内需、稳增长、调结构,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对拉动投资和消费,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节能减排和民生改善,实现经济可持续性发展和确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