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目标明确直指蓝天
- 2014/7/16 17:43:064376
合肥目标明确直指蓝天
合肥市出台了《空气质量达标阶段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除了明确安徽省对合肥市下达的大气治理目标(2017年PM10年均浓度从2012年的107微克/立方米下降到80微克/立方米以下)之外,还自我加压、主动作为,增加了任务,提出到2017年,PM2.5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0%以上。
合肥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直相关部门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空气质量指标和具体工作任务纳入环保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层层分解任务,形成压力传递机制。责任书明确提出,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对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且考核排名末位的、发生重大大气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
机动车尾气是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黄标车尾气污染尤其严重。合肥市垂范,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18辆黄标车在全市报废,拉开了全市黄标公务车淘汰工作序幕。到今年4月底,市级公务黄标车提前两个月完成淘汰。到今年9月底前,省直单位公务黄标车也将完成淘汰。同时,“气化合肥”步伐正在加快,到2015年,将改装或更新LNG汽车1.4万辆。
今年6月底前,合肥市区储煤场将完成全封闭管理,年底前完成全部矿山整治。目前,矿山整治正在全面推进,大型储煤场全封闭已完成14家,全市12个港口码头和112个物料堆场整治工作正在开展,绿化裸露土地368万平方米。凡是不达标的企业、项目一律停产、停工整顿,没条件可讲。
目前,全市服务业小锅炉904台,已整治拆除686台,占75%,其余尚在整治过程中。如今,市区、县城及省级以上(含省级)开发区已被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根据《合肥市燃煤等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方案》,今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及县城完成服务业小锅炉淘汰;2015年年底前,市区完成除火电和集中供热外所有燃煤及其他非清洁能源锅炉、窑炉淘汰工作,其他县(市)、开发区完成10蒸吨及以下燃煤等非清洁能源锅炉的淘汰。2017年年底前,禁燃区完成所有燃煤及其他非清洁能源锅炉(火电和集中供热除外)、窑炉淘汰工作。此外,合肥市将在年内完成全市油气回收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