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四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 492企业在列
- 2014/7/31 12:00:204295
京津冀四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 492企业在列
7月29日,环保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治理方案》),决定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电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以下简称四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行动。
根据《治理方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492家企业、777条生产线或机组全部建成满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治污工程,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染物去除效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均较2013年下降30%以上。
限期治理的具体任务
去年,国家相关部委出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提出“经过五年努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的目标。此次整改方案正是对该细则的落实。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工业布局一直是引起高污染的“老大难”问题,环保部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处长李静云曾介绍,布局性的环境问题长期积累是造成雾霾大爆发的重要因素。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占国土面积仅6%,但火电装机面积达到31%,消耗煤炭占到全国煤炭消费总量的40%。她说,绿色经济是发展的必然路径,延续老发展思路终究是无解的。
此次方案要求整改力度大、时间短,整改计划具体到四大行业生产线的机组编号。具体来说,一是要加快火电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二是抓紧钢铁企业脱硫除尘设施建设,三是加大水泥企业脱硝除尘改造力度,四是推进平板玻璃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五是加强环保监控设施建设。
三地协同发展 面临诸多利益博弈
“从地区来看,大气污染限期治理的重点在河北,河北的治理难度比较大。”环保部总量司大气总量处副处长严刚分析。这也与河北在京津冀地区的治霾任务重有关。根据2013年9月17日发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到2017年河北省PM2.5年均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25%。
京津冀协同发展向来面临众多的利益博弈,周边地区的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调整必将影响地区的税收财政。
对此,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曹和平教授表示,经济活动治理和减排过程并非“零GDP”活动,污染治理对于生产设施的化改造也属于产业创造,排污改造也能增加GDP。
另外,曹和平强调,环境规划治理实际上还有很大探索空间,他认为,仅重视对生产者的治理是不够的,需要政府部门探索更为和均衡的环境治理模式。消费者也是环境规划的参与者,如何充分运用资源要素的市场规划显得更为重要。曹和平认为,从长远来看,建立可交易排污权证第三方市场制度应是未来环境规划治理的重点探索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