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斥巨资实施环保改造 理性看待“近零排放”
- 2014/9/24 14:19:584866
火电斥巨资实施环保改造 理性看待“近零排放”
眼下国内火力发电领域刮起了一股“近零排放”、“超洁净排放”的旋风。据悉,浙江嘉兴电厂7号、8号,神华国华舟山电厂4号等多台机组,纷纷宣布达到了“近零排放”或“超洁净排放”的目标。目前,燃煤机组“近零排放”环保改造之风正由浙江、广东、江苏、山东等省份向全国蔓延。
多地出台相关政策 力推火电超低排放
因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大气治理目标,地方政府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压力日益增大。多省市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力推火电超低排放。
今年2月,广州发布《广州市燃煤电厂“超洁净排放”改造工作方案》,在2017年底前,按照“超洁净排放”标准建设热电联产机组,实施集中供热改造;对现有燃煤机组按照“超洁净排放”、“上大压小”、“以新代旧”的原则进行改造,建设节能环保机组。
同时,浙江发布《浙江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新一轮超低排放改造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2017年底前,所有新建、在建及在役60万千瓦及以上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必须完成脱硫脱硝及除尘设施进一步改造,实现烟气超低排放。
此外,山西省也要求,自2014年8月30日起,全省新建常规燃煤和低热值煤发电机组依照超低排放标准Ⅰ、Ⅱ,对全省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全部或部分主要污染物治理设施进行改造,提出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方案。
巨额投资——中小企业不能承受之重
“近零排放”与投入密不可分。由此,电力企业对“近零排放”的态度,分成了鲜明的两种。一种是热情高涨,一种是倍感压力。
前者通常是大的发电企业,对污染物治理布局较早,积累了一定的技术和经验,经济实力雄厚。而后者就是目前面临污染物治理和企业经营双重压力的电力企业,若再提高标准,可能真的超出其能力范围。
神华表示,国华电力到2017年底实现对现役3480万千瓦、61台燃煤机组中的48台进行“近零排放”技术改造,投入资金计划超100亿元,几乎相当于每台机组改造费用在2亿多元。
对于一般的火电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而言,“近零排放”改造无疑是巨大压力。
福建一家燃烧水煤浆的企业为了示范项目,曾投入3亿元淘汰旧式燃烧锅炉,采购新的汽轮机发电机组,实现蒸汽、电力生产装置的梯级配置。“经过我们多次改进,我们的排放标准完够达到当前国家规定的标准,但如果非要按照‘近零排放’的标准,无疑给我们民营企业增加压力。”该企业负责人说道。
面对“近零排放”,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改造后或新建电厂,对煤质会有更高要求。其中,燃煤机组用煤硫分不超过0.8%,灰分不超过20%,均可通过技术改造实现“近零排放”。而国内山西、内蒙古等地的煤炭硫分、灰分都相对较高。由于对燃烧煤有了要求,煤的价格也会相对高,这无疑增加了企业成本。
理性看待引导“近零排放”
为何“超洁净排放”“近零排放”“接近燃机排放”的理念大受推崇?一位从事环境污染治理的企业人士认为,初“超洁净排放”是一些环境治理企业在推广技术和产品过程中的造势。事实上,通过技术的发展和升级,在满足一定的工况条件和燃煤情况下,确实能够实现“超洁净排放”,也因此出现了上海外高桥第三电厂以及神华国华电力舟山电厂等范本工程项目。
在国家加大对污染物治理力度,且将大气污染治理作为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背景下,这一理念理所当然会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
诚然,地方政府和电力企业主动探索,将污染物排放标准提到一个新的水平,是展示自我实力、承担自身责任的表现,应鼓励越来越多的有能力的企业向“超洁净排放”努力,为未来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更上一台阶积累经验。
但若将这一标准强加于大多数企业,目前来看还缺乏现实基础。正如中电联秘书长王志轩所言,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对污染物治理都必须下决心,且要保持理性。污染物的削减不能仅靠已获得高分的企业将分数冲刺到100分,应尽快帮助不合格的企业将分数提上来,毕竟这一部分还占大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