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利好 火电脱硝市场加速释放
- 2014/10/11 14:58:304866
分析人士指出,大气环境的治理和改善是一项长期工作,火电企业禁止参与排污权的交易,企业自身在脱硫脱硝方面的投资有望提升,脱硫脱硝设备需求望迎来快速增长,行业有望迈入快速发展期。
政策利好 火电脱硝市场加速释放
上半年新增1.2万亿千瓦脱硝机组
近日,环保部发布《2014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公报显示,2014年上半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172.2万吨,同比下降2.26%;氨氮排放总量122.5万吨,同比下降2.67%;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037.2万吨,同比下降1.87%;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099.5万吨,同比下降5.82%。其中,氮氧化物减排创造了十二五以来好成绩。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上半年,新增火电脱硝机组1.2亿千瓦,脱硝装机容量累计达5.5亿千瓦,占火电总装机容量62.5%;2830万千瓦现役火电机组脱硫设施实施增容改造;7500万千瓦火电机组拆除脱硫设施烟气旁路,无旁路运行脱硫机组累计达4.75亿千瓦;6950平方米钢铁烧结机新增烟气脱硫设施,已脱硫烧结机面积累计达9.4万平方米,占烧结机总面积69%;1亿吨水泥熟料产能新型干法生产线新建脱硝设施,脱硝水泥熟料产能累计达8.2亿吨,占全国新型干法总产能57%。
“十二五”末脱硝市场规模或达3000亿
近年来,政策面的春风频繁光顾脱硫脱硝行业。早在2011年9月,环保部就发布了新修订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标准》要求,到2015年,国内已运行和新建火电机组要全部安装烟气脱硝设施,以实现“十二五”规划纲要中要求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减排8%和10%的总体目标。
按照要求,新建机组2012年1月1日开始、老机组2014年7月1日开始,其氮氧化物排放量不得超出100毫克/立方米。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在京、津、冀等十四个省市自治区试行脱硝电价补贴,标准暂定每千瓦时8厘钱。
上述措施对氮氧化物减排发挥了重大作用,相关数据表明,2012年上半年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出现同比下降0.24%;全国脱硝机组平均脱硝效率40.3%,较2011年同比提高16.1个百分点。
2013年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扩大脱硝电价政策试点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将脱硝电价试点范围由现行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燃煤发电机组,扩大为全国所有燃煤发电机组;同时,脱硝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8厘钱。机构人士普遍预测,在政策的推动下,全国火电厂烟气脱硝将进入集中爆发期。预计今年全国新增火电厂脱硝装机规模可达1.5亿千瓦,到“十二五”末,由此创造的烟气脱硝市场规模可达3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