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污染 应鼓励人民群众参与进来
- 2014/12/11 16:57:404197
防止污染需要人民群众参与
河北省环保厅大气污染防治处处长吕纹表情略显凝重地说,“不容易,身心俱疲。很多时候我们真的是吃不下,睡不着。”之所以会有如此的感慨,与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当前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有关。
近几年,对于包括吕纹在内的河北省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来讲,或许不愿意看到的新闻之一就是“空气质量差城市排名出炉”。因为,每一次的“空气质量差城市”中,河北省都会占据多个名额。以环保部7月发布的2014年上半年74城市空气质量状况为例,在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个城市中,河北省就占据了7席。在数据面前,河北成了大气污染的重灾区。
而环保部门的压力大,主要原因是未想到发动人民群众。防止污染,光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还需要发动广大群众来参与,培养起人们的防治污染意识!
政府部门需要改变社会治理方式,将群众的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就防治污染发动一场“群众的战争”。一方面,人们对非法排污深恶痛绝,群众参与监督的氛围已然形成;另一方面,环境污染伤害的大多是无辜群众,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是他们的强烈要求。
目前,群众参与监督以及群众权益保障的机制都存在“硬梗阻”。群众参与监督方面,不但缺乏激励机制,还可能会被企业打击报复,人们对非法排污企业恨怕交加;群众权益保障方面,环境污染涉及群体规模较大,被侵权对象和侵权证据很难掌握,群众维权意识薄弱,地方行政保护干预,均造成“你伤害了我,却一笑而过”的现状。
如今,生态文明建设地位,人们对经济发展的认识也更加客观,各地纷纷调整坐标,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航向行驶。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而有了群众的广泛参与,相信我们将更快地到达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