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开史上大环保罚单 闽源钢铁被罚150万
- 2015/3/12 14:08:229828
济南开史上大环保罚单 闽源钢铁被罚150万
2015年1月23日,闽源钢铁因2号烧结机外排烟气中烟尘浓度超标而被济南环保局立案,处罚款10万元。1月29日,济南市环保局向闽源钢铁下达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改正违法排污行为。
2015年2月27日,济南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再次来到闽源钢铁公司, 发现该单位2号烧结机外排废气中烟尘浓度达到557毫克/立方米,超过《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限值的086倍。
不过,闽源钢铁在2015年2月1日至14日相关设施因升级改造,经批准停运。除去停运时间和限期整改时间, 从1月23日到2月27日,闽源钢铁共有15天连续排放超标, 按照按日计罚标准, 处以每天10万元的罚款,共计150万元。
“今年2月我们投入3000万对环保设备进行升级改造,15日开始进入调试阶段,但刚开始运行,状况不稳定, 因此环保局来检查时发现了烟尘超标。 ”闽源钢铁安全环保部副部长陈玉明告诉记者。
“我们现在还在上一套湿式静电除尘设备, 4月初就能完工, 前期还投入6000万, 上马一套静电除尘设备, 今年10月底也能启用。这样能把排放的烟尘浓度降到20毫克/立方米左右。 ”陈玉明表示, 之前闽源钢铁使用的是风管除尘,但随着环保标准不断加严,他们近几年一直在进行升级改造,“山东的环保标准太高了,我们公司不大,但除尘设施就要上马三套。 ”
1月23日, 济南环保局开出新 《环保法》 实施后济南首张 “按日计罚”罚单。 济南裕兴化工因氮氧化物超标被责令整改后仍不改正, 1月17日-22日排放氮氧化物依然超标, 济南市环保局对其处罚48万元。
据了解,自1月1日新 《环保法》 实施以来, 济南对6家企业进行了 “按日计罚”。除裕兴化工和闽源钢铁外,济南长城炼油有限责任公司被罚80万,蓝星石油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被罚90万, 山东钢铁济南分公司被罚29 64万, 山东球墨铸铁管有限公司被罚64万。 这6家企业共被罚461 64万。其中, 闽源钢铁被罚150万。这是自新 《环保法》 实施以来,济南市环保局目前处罚额度高的案件, 也是济南开出的大的一张环境罚单。
俩企业超标排放被限产
除了“按日计罚”,近日济南市环保局又抛出另一件“大杀器”。
2015年1月14日,长城炼油18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生产装置再生烟气外排烟尘浓度达到226毫克/立方米,超标653倍。
2015年1月28日,济南市环境监察支队进行调查并责令长城炼油立即改正。
2015年2月5日, 环保局执法人员对长城炼油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复查, 监测结果显示, 长城炼油18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生产装置再生烟气外排烟尘浓度达到116毫克/立方米,超标287倍。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第五条规定,“排污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日高允许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措施” , 环保部门据此对该公司做出责令限制生产整治决定。
根据限产决定, 应自收到限产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在此期间长城炼油的催化裂化装置实际加工量不得超过420吨/日。另外,限产期间,长城炼油应委托有条件的环境监测机构每月开展一次监测,并保存监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