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信任源自监管透明 2015年核电建设加速前进
- 2015/3/13 8:43:3315441
公众信任源自监管透明 2015年核电建设加速前进
纵观福岛核电事故四年来世界核电发展的路径可以发现,这次事故放慢了核电发展的节奏,却未像切尔诺贝利事故那样转变了核电发展的趋势。虽然事故后的处理工作要持续几十年,而且放射性污水问题不时成为关注的焦点,但事故本身对核电行业的负面影响已经逐步消除。
但应该看到,福岛核电事故的阴影仍将存在,未来核电行业需要拿出比以往更加谨慎的态度,来修补其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信任,并加快技术设备的研发,以避免核电建设速度的起伏。
福岛核电事故四年之后,核电建设的步伐已经缓缓加速。
中国作为世界上核电机组建设规模大的国家,在这四年中在建的核电机组总数依然位列。虽然2014年中国并未开工任何新的核电项目,但2015年伊始便有新机组开工,这预示着核电建设的新高峰即将到来。
核电厂,危害公众健康?
内陆核电厂是相对于建在海边的核电厂而言的,指建在内陆江、河、湖边的核电厂。内陆建核电厂不会影响环境与公众健康。我国的核电安全标准与原子能机构的新标准一致,内陆核电厂采用二次循环冷却技术,其淡水消耗量不会影响流域的水资源量,内陆核电厂下游水质可达饮用水标准。
我国内陆核电厂的水、气等排放指标达到高标准要求,对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增加量远低于环境本底的辐射水平,不会影响环境和公众健康。比如坐一次飞机,在万米高空我们一个小时受到的辐射是5个微希,但是在核电场旁边,假设长期在这里工作,我们一年受到大的辐射就是几个微希。
至于内陆核电厂发生严重事故时对水资源安全的影响,我国拟建内陆核电项目选址条件良好,不可能发生类似日本福岛核电站那样的严重事故;通过采取进一步的工程措施,可以确保严重事故下水资源安全以及公众健康;内陆核电厂严重事故对公众的健康风险要小于人类其他活动。即使发生极不可能发生的核事故时,内陆核电厂也可以采取措施,实现严重事故工况下放射性污水的“可贮存”、“可封堵”、“可处理”和“可(与水体)实体隔离”。
世界多个国家发展核电的实践证明,滨海核电厂与内陆核电厂没有本质区别,一样都是安全的。法国和美国的内陆核电比例分别占到69%和61.5%,美国的密西西比河流域建有32台核电机组;有些国家如瑞士、乌克兰、比利时等,其核电厂全部建在内陆。
监管制度确保安全
在大气污染频发的当下,大力发展核电是明智选择。中国工程院院士潘自强认为,我国大气污染严重,化石燃料特别是煤炭又是能源污染的主要来源。潘自强表示,“核电厂本身不排放SO2、PM等大气污染物,核电链是对环境影响极小的清洁能源。”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核电发电小时数7893小时,远高于火电5012小时、水电3318小时、风能2080小时和太阳能1650小时;经济性好,发电成本仅高于大型水电,与煤电成本相当,远小于天然气、风电和光伏发电。
但是,核电安全问题始终未离开人们的视线。2011年,日本福岛核电站核泄漏事故发生后,内地核电项目暂停核准,主要是因为引发了公众对核安全的担忧。而如今,传统能源结构所引发的雾霾日益严重,传统能源目前所面临的环保压力越来越大,重启核电被提上日程。
对此,国家核安全局副局长郭承站郭承站表示,我国民用核能开发利用30年来,从未发生过2级及以上的运行事件,其中关键在于逐步完善并严格执行了一套核安全监管制度。郭承站指出,国家核安全局是我国核安全的监管部门,2011年福岛核事故后,国家对核安全监管机构进行了改革,设立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作为国家核安全局的决策咨询机构,国家核安全局指导31个省级辐射环境监管机构开展放射源安全监管和辐射环境监测等工作。
同时,国家核安全局对核电站实施全过程、、分阶段的监管,分别对选址、设计、建造、运行、退役等不同阶段进行审评;国家核安全局六个地区监督站对核电站的建造质量、设备制造质量、人员资质、运行安全和环境影响等进行监督。据悉,国家核安全局拟于近期发布核安全文化政策声明,阐明对核安全文化的基本立场,阐述良好核安全文化的8项特性。
“核电链是安全的工业。”潘自强说。在综合研究了国内外的一些核事故后,他强调,核电链发生事故的几率是很小的,即使发生了日本福岛核电站和切尔诺贝利这样的灾难性核事故,从整体上看,也没有改变“核电是清洁、安全的能源”的结论。
国家核安全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一司副司长赵永康强调,所有核电厂外围辐射环境适时吸收的剂量率均在当地天然本地水平涨落范围内。尤其是核电厂外围气溶胶、沉降物、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等各种环境介质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与历年相比均未见明显变化,均在当地的天然本底水平涨落范围内,对公众造成的辐射剂量远低于国家规定的剂量限值。
公众亟待深化核安全认识
事实上,自2011年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各国公众对核电安全性的信任度一度降到冰点。奥地利等国家纷纷坚定了反核主张,德国、瑞士宣布了“弃核”计划,意大利政府关于重启核电的方案在全民公投中被否决,的核电发展都跌入低谷。我国政府也对核电发展的速度和规模进行了重新调整。
在我国能源需求日益增长的大背景下,煤电等主要能源带来的环境污染日益加重,太阳能、风能等已开发的清洁能源又存在能量密度低、转换效率低等问题。核能作为一种高科技、高风险、高密度的清洁能源,以其庞大的衍生效益链和助推经济发展的强大潜力,受到业界内外的共同重视,大力发展核电成为了解决能源紧缺、缓解环境污染的关键战略和必然抉择。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6月末,中国核电在运机组20台,装机容量1794万千瓦,在建机组28台,总装机容量3061万千瓦,占在建装机容量的40%左右。
尽管我国核电产业面临新的良好发展机遇,但是关于核电业安全方面的疑问依然不少。在这次核能分会成立仪式上,与会专家就指出,目前中国核工业领域加强基础管理研究和软科学研究迫在眉睫,社会可接受性同样是当前核电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叶奇蓁指出,我国是全世界核电比例小的国家,核电大约只占能源总量的0.8%,与以核电为主的美、法等国相比,尚存很大的发展空间。叶奇蓁表示,据核电站安全检查结论显示,我国每年非计划停堆次数基本为0,放射性排出流检测低于国家标准,运行事件基本为0级和1级,可以认定我国核电站安全监管到位、运行总体安全,具备解决可能出现的风险或事故的能力。叶奇蓁同时也表示,随着我国规模化发展核电到一个新的程度,对核安全的研究要有前瞻性,如何使安全壳在事故工况下保持完整性,如何保证在严重事故条件下缓解措施的有效性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研究。面对社会接受度问题,核电企业不应该回避,而是要去主动解决。
对于公众对核电究竟是否安全的隐忧与争议,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核安全司副司长汤搏认为,“核恐惧”的历史、核废物的长期影响、核能技术的神秘性和复杂性以及现代媒体对于核灾害场面生动传输共同造成了当下公众对核能的误解与质疑。除此之外,还有核事故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及恢复问题、核废物的长期影响问题、邻避问题、偏远地区发展权问题等,都需要政府出台政策来调整,才能实现利益公平和风险公平。他指出,提高核电社会可接受性是目前突破核电发展僵局的重要节点,其关键在于建立社会公认尺度,给出明确安全目标,这不仅有助于社会风险和核电风险的研究,还有助于深化公众对核安全问题的理解,终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社会风险的分散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