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廊不强制收费无标准 地下管廊维管亟待法律支持
- 2015/10/22 11:28:3747080
入廊不强制收费无标准 地下管廊维管亟待法律支持
今年以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作为破解城市“马路拉链”与“蛛网架线”的重要手段被提上议事日程。4月,包头、哈尔滨、苏州、厦门等10城市被确定为“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城市”。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综合管廊由地方试点向全国铺开。
有资料显示,国内城市中每年因施工产生的地下管线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5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约400亿元。建造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则可以直接和如此巨大的损失“说再见”。除了长远的利国利民功效,在当下,综合管廊建设投资也被称为“稳增长”的“利器”。以每年建设8000公里和每公里造价1.2亿元估算,综合管廊每年可带动1万亿元投资。
但在业内人士看来,目前很多城市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认识,只限于能用来向中央财政申请补贴支持的“肥肉”上,但对运营收费制度设计考虑不足,有“先建了再考虑运营”的心态,这或会给后续运营带来一系列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的《意见》明确,“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入廊管线单位向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交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但在具体操作执行中,建设和运营费用如何分摊,如何设计管廊收费的责、权、利,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也给实际操作带来了很多困难。
从全国目前情况看,前几年进行综合管廊建设的城市,大都是由政府财政兜底,缺少明确的收费政策。综合管廊的收费机制建立,是很多管廊建设城市面临的新课题。由于收费机制的不完善,许多城市已建成的地下管廊遭到了冷遇。
2015年8月,《南京晨报》曾撰文表示,刚竣工投用一年的南京河西新城地下综合管廊大部分预留空间成了闲置的摆设。
2014年,有媒体在上海采访时,曾实地查探源深体育场附近路段的共同沟,看到“其中空空荡荡,一共只有两条铺设在其中的电缆”。
有廊不入,这实在是一件奇妙深刻的事情。原来,道路不允许被开膛破肚,有些管线单位就选择绕过此路,在其周边道路铺设管线的办法,以逃避入廊。他们认为,尽管目前任何管线进入浦东的这两条共同沟都是免费的,但是收费是早晚的事。由于目前并没有强制入廊的措施,因此他们只要避开管廊,就可以减少支出。入廊无强制法规、收费无标准的问题成了每个已建成的综合管廊所直面的共同问题。
有专家表示,如果想在城区大范围推广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必须先行立法,强制入廊。拿国外来说,上个世纪60年代,日本就颁布了《共同管沟实施法》,解决了共同管沟建设中的资金分摊与回收、建设技术等关键问题。
有意见认为,目前我国开展综合管廊建设,所依据的是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等颁布的指导性意见,这样法律的和层次还不是太高。国务院至少应当出台一个条例,颁布行政法规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制度性问题规定下来是比较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