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财政支持试点启动 万亿市场将打开
- 2016/3/2 19:10:0049467
海绵城市建设财政支持试点启动 万亿市场将打开
生态城市是一个多脚生物,至少有八只脚,需要包括很多的专业来实现。海绵城市和雨水的问题,就是生态城市的一只脚,没有海绵城市,生态城市就是瘸腿。
2014年4月,提出“海绵城市”概念。海绵城市提出后,相关政策快速落地。
2014年11月住建部出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同年12月份财政部、住建部和水利部联合下发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2015年1月开展试点城市申报工作;2015年4月确定16家试点城市,7月住建部出台考核办法;10月国务院部署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并推出海绵城市建设时间表(目标核心是通过海绵城市建设使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20%的城市建成区达到这个要求,到2030年80%的城市建成区要达到这个要求);本次住建部部长表态全面启动海绵城市建设延续了以往对海绵城市的积极态度,体现了顶层对海绵城市建设的决心和信心;12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海绵城市被划入未来城市建设的重点之一。
建海绵城市可让“稳增长、保生态和惠民生”三效合一。
稳增长:我们认为海绵城市建设满足两个条件:具有足够大的市场空间和涉及国计民生的痛点(我们估算海绵城市建设具有超过5万亿的需求空间、城市雨洪问题也是困扰着城市发展的顽疾)。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海绵城市建设与棚户区、危房改造和老旧小区更新相结合;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等提法相对比较具体又切实可行,海绵城市已经站在了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风口。
保生态:海绵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对城市生态系统的恢复和强化建设来实现对城市雨洪的管理,这正契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策略,也符合人民群众对青山绿水的需求。
惠民生:旱涝急转的主要原因是我国城市建设中地面硬化建设严重,80%以上雨水形成地表径流,暴雨来临时便会超出了地下排水系统的承受能力形成内涝,而且同时形成严重的面源污染。海绵城市建设就是要从源头、过程和末端对冲城市的雨洪问题实现综合治理。
2016年3月2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出台《关于开展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决定启动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通知指出,各省份可推荐1个城市参与全国竞争,但批试点城市所在省份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列,且本批试点向工作基础较好的城市适当倾斜。
进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范围的共16城市(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迁安、白城、镇江、嘉兴、池州、厦门、萍乡、济南、鹤壁、武汉、常德、南宁、重庆、遂宁、贵安新区和西咸新区。
成为首批试点的城市将连续3年得到中央财政给予专项资金补助,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还将按补助基数奖励10%。
申报此次海绵城市试点要求试点区域集中连片(须包括一定比例的老城区),且不少于15平方公里,多年平均降雨量不低于400毫米;且城市建成区内至少有一个汇水片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在“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通过典型示范的方法,探讨可行的技术路线。这种以试点示范来推动某项工作进程的办法是我国行政管理中长期积累的行之有效的宝贵经验和财富。谈试点和示范就是我们已经明确了目标,明确了基本方案和路径,但我们还需要积累一些实际操作的经验。具体到海绵城市的试点,就是要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在中国不同的地理地貌和城市发展区域确定合理有效的海绵城市建设方法,包括融资模式、技术集成和运维模式。试点和示范就是给予时间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扶持,在一定范围内鼓励探索找到合理可行的模式,建立保障机制。当技术和模式都成熟以后,进而大规模推广。相信在试点和示范中,会形成出一批合理的建设模式、建立因地制宜的技术体系,打造海绵城市管理的制度规范。
此外,在《2016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指南》中指出,竞争性评审方面,工作目标主要包括:已按照国办发〔2015〕75号文件要求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贯彻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和水安全战略有关要求,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试点区域实施方案的目标与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目标协调一致,符合当地实际、重点突出。规划目标清晰。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PPP方案主要包括,明确试点工作中采取PPP模式操作项目投资占试点工作总投资比例,以及这些项目工程量占试点工作总工作量的比例(按建成区面积计算)。明确PPP实施基础,包括是否吸引建设方参与合作等;提出合理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案,明确资源整合和打包方案,符合财政部PPP工作有关制度规范。
海绵城市在2015年中主要以政策持续落地,各公司不断签订框架协议为主,加之此次财政部的支持,认为将在“十三五”前期开始爆发。发债口径的放宽,中央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各地积极厘清PPP项目中的收费权划分,都让困扰市场的变现问题得到了更清晰的答案。预计整个“十三五”期间,总投入将不低于12000亿元,平均每年超过2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