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2020视环会在线会议 聚焦“十四五”期间VOCs排放与治理
- 2020/5/8 17:18:11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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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由环保在线、华南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院长、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负责人叶代启、航天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何曦博士、海湾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VOC主管刘国强、上海风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勇、上海兰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李文方、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污染源事业部技术支持工程师凌洪洁共同搭建的一个VOCs治理技术交流窗口。
本文将带你一起回顾叶代启院长关于“‘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与治理前瞻”直播演讲中的精彩内容。(以下根据叶代启直播内容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未来5年内,VOCs治理行至哪一步?
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收官之年。
随着末端治理减排潜力逐渐收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该怎么继续打?“在‘十三五’后期及‘十四五’时期,大气污染治理将从PM2.5防治为主逐步转变为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叶院长开宗明义道。
要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攻克VOCs治理难题。VOCs治理包括源头减量、中间控制和末端治理。叶院长强调,要建立健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排放总量下降25%以上。协同控制氮氧化物排放,实施差异化、精细化、动态化治理,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才能挖掘更多减排潜力。
这样的论断,源于通过叶院长梳理2019年337个城市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变化数据发现,监管蓝天保卫战已挺进攻坚克难节点,但臭氧仍呈现出抬头趋势。
VOCs治理可谓“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2010年,叶院长将之认定为VOCs污染防治工作起点。在此之后,VOCs频频亮相于大气污染防治顶层设计:2012年强化全面开展重点区域NMVOCs控制;2013年,《大气污染行动计划》则明确推进VOCs污染治理。
《“十三五”规划纲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9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均明确加快推进VOCs综合治理,尤其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则进一步细化了治理重点目标。迄今,我国已基本形成由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及标准规范构成的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
多重困境下寻找破局新法
但事实上,VOCs治理面临的难题还不仅于此。强度大、浓度高及污染物种类繁多,这是业界对于VOCs排放的普遍看法。尤其在非正常工况排放情况下,源于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多个领域VOCs还具备无规则、波动性大的特点。
VOCs污染物的来源主要有工业固定排放源、机动车尾气排放源和日常生活排放源等3大方面。工业固定源作为主要排放源,约占总排放量的50—55%。而不同行业VOCs排放的环境、排放物质特征及治理技术都不尽相同。2016年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首次将VOCs纳入监管范围。从“十二五”时期开始,我国就将VOCs列入重点管控的污染物。
但相关法规2015年才推出,滞后于治理需求。从地方层面来看,缺乏地方性立法规范,导致部分地区在执法过程中往往不能得心应手。此外在环保税的征收范围,目前仅苯、甲苯、甲醛、酚类等部分VOCs被列入征税范围。由于空气环境的特殊性,目前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启用的环境经济政策数量较少,如排污权交易,绿色信贷目前较多的仍处于试点阶段,而应用在VOCs防治领域的政策更加稀缺。
目前空气质量标准对于管控VOCs特征物种少、管控力度小且对于光化学活性强的VOCs未纳入管控范围。部分行业排放标准尚未出台,物种活性未纳入标准体系,控制思路仍以“有组织排放限值”为主,“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以措施性要求为主,部分要求实际执法过程中难以判定。
也正基于此,叶院长建议就“十四五”时期VOCs治理而言,将着重围绕健全管理体系、深化综合治理、实施总量控制三大任务。因为,不管技术路径、应用模式怎样变,VOCs治理为达到各方面内外均衡的同步优化,除了宏观政策强化外,治理思路方式也需及时聚焦行业变革,从而激发VOCs治理的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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