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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1号令

2021/5/8 15:44:58882
来源:深圳生态环境
  2018年以来,党中央部署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到2020年,深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完成阶段性目标。进入“十四五”时期,污染防治攻坚战由“坚决打好”进入“深入打好”的新阶段。4月22日,经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第一总指挥、总指挥同意,印发《关于全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
 
  关于全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成员单位:
 
  2018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众志成城,奋力攻坚,圆满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到2020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提升至75%,159个黑臭水体、1467个小微黑臭水体稳定消除黑臭,PM2.5年均浓度降至19微克/立方米,固体废物处理能力全面补齐,绿色成为深圳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对照打造“可持续发展先锋”的战略定位,对标国家、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要求,我市还存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不够稳固、生态环境信访矛盾突出等问题,污染防治攻坚任务仍然艰巨。
 
  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六届十七次、十八次全会决策部署,经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第一总指挥、总指挥同意,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要要求如下。
 
  01 强化政治担当 咬定目标聚力攻坚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要求,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生态环境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结合美丽中国典范建设阶段性安排,市委市政府确定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主要目标是:空气质量指数达标率≥94%,PM2.5年均浓度≤22微克/立方米,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到国家和省考核要求,全市水环境质量达到地表水Ⅴ类及以上。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党中央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由“坚决打好”向“深入打好”的战略决策,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更加突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推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二氧化碳达峰行动,全方面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和生态环境品质,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02 聚焦重点领域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源头治理、整体治理、系统治理,集中力量打好七大标志性战役,在关键领域、关键指标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碧水巩固提升行动
 
  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全面巩固提升水污染治理成效,打造美丽河湖,国考省考断面优良率达到60%以上,73条一级支流、75条入海河流达到地表水Ⅴ类,22条入库河流达到地表水Ⅳ类。深入推进雨污分流,抓好管网查漏补缺和修复改造,全面完成暗涵整治,打开截污总口,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85%。狠抓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4万吨/日,水质净化厂全年平均进水BOD浓度达到国家和省考核要求。完成210公里碧道建设。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和污染分区分类防控体系,完成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封井回填。
 
  “深圳蓝”可持续行动
 
  推进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a排放标准,推进城市物流轻型柴油车电动化,推广新能源泥头车、环卫车。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管,鼓励错峰加油。7月31日前完成300家VOCs重点企业销号式整治。完成30台以上天然气锅炉的低氮燃烧器改造。开展包装印刷、工业涂装行业企业低挥发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严格落实工地扬尘“7个100%”治理措施,提高道路冲洗、洒水、清扫频次。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园林废物、农作物秸秆。每季度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执法。
 
  “无废城市”建设行动
 
  高水平通过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评估。宝安环境治理应用示范基地二期建成投运,龙华、光明、坪山三大能源生态园开工建设,龙岗芙蓉、龙华章阁和坪山环境园建筑废弃物消纳场投入运营。深化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45%。强化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核准和消纳备案。加强医疗废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理全过程管控。在餐饮、宾馆、酒店、邮政快递等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净土防御行动
 
  严控建设用地土地流转风险,落实土地收储过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措施。全面开展耕地重点地块排查,实行耕地土壤质量动态管理。2021年底前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完成全市林地土壤污染普查和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壤环境质量详查。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维持在100%。
 
  生态系统修复行动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深入实施“山海连城”计划。高质量推进生态廊道修复工程和森林质量精准项目提升工程。开展红树林、珊瑚礁、海岸带、沙滩等重要生态系统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及裸土地复绿。加强重要野生动植物、极小种群及其自然生境保护。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建立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外来物种管控。
 
  美丽海湾建设行动
 
  陆海统筹构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格局,大力推动全市“美丽海湾”创建工作。实施入海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和入海排污口分类管理,重点削减西部海域总氮入海负荷,完成深圳湾入海排水口污水零直排整治。强化海洋垃圾源头管控,推进岸滩垃圾常态化清理。推进海水养殖企业持证养殖和达标排放,严防渔业养殖污染。
 
  “利剑五号”专项执法行动
 
  以最严执法监管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驾护航。开展“散乱污”企业、涉VOCs企业、小废水企业、近岸海域违法排放、建筑施工噪声、排污许可等专项执法检查。落实医疗废物“一对一”常态化监管,探索机动车排放非现场执法,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推进工业园区环境管理规范化建设。强化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自查自纠,不断提升市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03 坚持先行示范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对标最高最好最优最强,提高生态环境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大助力和基础保障。
 
  突出改革创新
 
  落实综合授权改革部署,加快推进气候投融资机制改革和区域空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改革。探索推广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建立产品环保强制性地方标准和绿色产业认定规则体系,实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突出智慧治理
 
  开展臭氧污染防治专项研究,探索温室气体监测和新污染物监测评估。鼓励和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节水节能、污染减排、清洁能源、绿色建筑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打造全市排水管理GIS一张网。完成“空天地一体化”观测网建设,建成国际领先的大气环境观测网络和预警预报系统。加快推动智慧化环保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提高全市生态环境综合决策水平。
 
  突出共治共享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绿色消费模式,弘扬生态文化,加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载体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紧盯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风雨无阻的精神状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作出更大贡献。
 
  深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
 
  2021年4月22日
 
  原标题:深圳发布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1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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