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厦门发布2021年第1号总河长令
- 2021/5/10 13:24:06751
为统筹推进
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建设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总河长赵龙
近日签发
厦门市2021年第1号总河长令
总河长令要求
全市各级河长、湖长和有关单位
进一步强化全流域综合治理
奋力实现
全面消除劣V类溪流水质断面治理目标
构建健康、美丽、幸福河湖
推动厦门
生态环境高颜值和经济发展
高质量协同并进
01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总河长令强调,各级河长、湖长和各相关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把党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提升水环境治理工作水平、建设八闽幸福河湖的目标要求,把强化全流域综合治理、修复流域生态环境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方案,狠抓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强化各种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主动对标、积极作为、分工协作、共同发力,构建全流域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大格局。
↑2月28日,赵龙在同安区埭头溪调研
02
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综合治理
总河长令要求,各级河长、湖长和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提高水环境治理水平、提升水环境质量”的工作要求,坚持统筹谋划,推进系统治理,合力推动辖区流域国省控以上断面水质稳定达到考核要求,努力确保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全力保障9条溪流监测断面水质稳步提升,大力巩固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着力提升筼筜湖、马銮湾、五缘湾内湾、杏林湾、海沧湖等水体水质,奋力实现全面消除劣V类溪流水质断面的治理目标。
↑杏林湾
一要系统编制9个流域和筼筜湖、五缘湾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明确分阶段实施计划,形成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指导性规划。
二要加快推进高质量高标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分区分片溯源排查,分步实施“正本清源”改造,扎实推动片区雨污分流精细化管理。
三要加强污染源控制,加大排查巡查力度,巩固河湖流域范围内畜禽退养成果,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工业污水偷排等违法行为,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入河排口整治。
四要落实河湖“四乱”清理和河道养护常态化规范化,持续提升河湖面貌。
五要坚持“把水留下来、让水动起来”理念,尽快实施一批河湖水系生态补水和雨洪增蓄利用项目,并因地制宜推进小微水体治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03
坚持共管共治,凝聚强大合力
总河长令指出,各级河长、湖长和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研究健全河湖共管共治工作机制,构筑全社会管河护湖的协同体系。
↑河长办成员单位联合巡查河湖问题
一要运用好检察院、中级法院驻点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和司法保障无缝对接。
二要落实好公安联络机制,有效发挥“河道警长”在整治涉水违法行为中的“生力军”作用。
三要发挥好人大代表河长、政协委员河长熟悉民情的优势,广泛参与河湖治理的监督。
四要搭建好民间参与河湖巡查监督的平台,建立“企业河长”“市民湖长”“河小禹”等示范民间队伍,广泛收集群众对河湖治理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引导民间力量共同参与河湖管护。
五要宣传好河湖治理与管护的示范典型,积极传播管河护湖的好经验好做法,弘扬爱河护湖的先进事例,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河湖管护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