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2021年工作方案》 解读材料
- 2021/6/7 12:01:011012
一、本工作方案的起草背景
“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改善空气质量,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达到近年最优。但是,全市空气质量面临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从近几年看,颗粒物(PM2.5、PM10)、臭氧(主要受挥发性有机物VOCs影响)和氮氧化物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控重点和难点,以高位煤炭消耗为特征的能源结构、主导上风向区域占全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比重较大的重化产业布局和以排放强度较大、总量逐年增长、占比较高的公路运输为特征的交通运输结构仍然是影响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主要的结构性因素。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十四五”要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联防联控”,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工地扬尘管控,继续压减煤炭消耗总量,推动大气污染排放进一步减少”。
为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部署,在征求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相关部门和企业意见,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2021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2021年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我市将继续推进全市空气质量改善,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特别是良好空气质量的需要。
鉴于国家和省级层面正在组织开展2021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测算分解工作,《工作方案》提出全年的空气质量目标为完成省下达我市的空气质量改善和大气污染总量减排年度目标,为“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基础。
三、2021年主要大气污染治理任务
2021年,我市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治理为重点,加快补齐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治理短板,加强多项大气污染物协同治理,统筹大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协同减排,推动市、区和部门协同开展污染防治,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打好“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局战,持续推进空气质量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工作方案》提出了6个方面共28条具体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细颗粒物(PM2.5)污染防治,重点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水泥行业废气提标改造,严控露天焚烧、餐饮油烟等污染,开展大气氨排放控制。
二是加强可吸入颗粒物(PM10)污染防治,实施建设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强化建筑垃圾运输全过程扬尘管控,减少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
三是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开展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并组织开展替代示范项目征选工作,对重点产业集群、企业实施“一园一策”和“一厂一策”治理,加强石化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建设VOCs自动监控设施,强化机动车维修喷涂规范管理,开展涉VOCs专项执法行动,降低VOCs排放以减少臭氧污染生成。
四是加强氮氧化物(NOx)污染防治,推进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实施烟气脱硝提标改造,强化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监管执法,加强油品和车用尿素质量监管,落实港口岸电和机场桥电使用。
五是加快推进结构调整优化,通过严控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倒逼提升企业环保绩效评级等促进产业结构优化,通过强化煤炭消费总量和质量双控推进能源结构优化,通过发展铁水货运、企业清洁运输、推广新能源车船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六是加强空气污染精准管控,加强空气污染监测和应急减排,组织街道(乡镇)编制大气污染防治“一点一策”方案,实施“一点一策”管理,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能力支撑。
四、2021年改善空气质量保障措施
一是落实责任,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各区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二是严格考核,实施覆盖各区、市直部门和街道(乡镇)的考核通报机制;三是加强执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四是加大政策支持,增加对大气环境保护资金支持力度;五是扩大公众参与,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气环境保护。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26日
原标题:文字解读:《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2021年工作方案》 解读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