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解读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 提出建设中部绿色崛起先行区
- 2021/6/23 10:20:581813
2021年6月21日,湖北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胜利召开,通过了《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新时代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实施意见》《中共湖北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决议》等重要文件。
6月22日,湖北省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湖北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
一、
湖北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明确,要深化“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打造全国重要增长极,建设美丽湖北、实现绿色崛起,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
所谓的“建成支点”,全会表示就是要全面增强战略牵引能力、要素集聚能力、资源配置能力、区域辐射能力,发挥“六大优势”、强化“六大功能”、实现“六大目标”,包括:发挥生态大省优势,强化生态承载功能,建设中部绿色崛起先行区。
全会“支招”: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一库清水北送”“一江清水东流”,让美丽湖北、绿色崛起成为湖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底色。
二、
关于《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新时代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实施意见》——
提出了8个部分34条重点任务,要求围绕加快建设美丽湖北,率先实现绿色崛起,全面推进长江大保护、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短板。
三、
发布会回应,湖北将加快推动高端装备、绿色建材、低碳冶金、现代纺织、先进材料、节能环保等10个产业跨过五千亿级,培育壮大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等20个千亿级特色产业。
同时,为了更好地落实“加快建设美丽湖北,率先实现绿色崛起”工作要求,湖北部署了4个着力点:
1、以生态环境修复为重点,持续抓好长江大保护,加快生态强省建设
2、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中心,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3、以降碳为总抓手,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全面转型
4、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为目标,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0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9.47,平均优良天数达88.4%,河流总体水质为优,179个省控河流监测断面中水质为Ⅰ至Ⅲ类的断面占93.9%,无Ⅴ类和劣Ⅴ类断面,且长江湖北段全线达到Ⅱ类水质。可见,截至“十三五”,湖北省“生态大省”之名,名副其实。
“十四五”期间,湖北省已透露,将加强PM2.5与O3协同控制,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治理“三水共治”,继续完善“空天地”立体大气监测体系,开展全省湖泊清淤摸底调查,试点开展重点湖泊入湖河流通量监测,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前不久,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才通报,以第一轮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共推动解决了约1.48万个群众身边的“老大难”生态环境问题。下一步,湖北还将进一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与整治,分类施策、立行立改、一抓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