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云、贵、川三省共护赤水河立法条例正式施行!
- 2021/6/23 11:54:441241
云、贵、川三省,近期,以“决定”加“条例”的方式,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流域。据悉,今年5月底,三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三省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均已出台,将于7月1日起同步实施。
赤水河作为长江流域的重要支流,流经云贵川三省,总长约436.5千米,流域面积2.04万平方千米,是长江上游没有在干流修建水坝、水库的一级支流,对构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三省为治理赤水河流域接连立法、展开合作,不断取得赤水河流域治理新突破。
2011年,《贵州省赤水河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2021年1月,贵州省印发《贵州省赤水河等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
2014年,赤水河成为贵州首个生态文明改革实践示范点,开展12项生态文明制度改革任务。
2018年2月,云贵川三省达成共识,明确以构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为共同目标,建立全国首个跨多省流域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加快全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0年9月,云贵川三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联席会议拟定了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合作机制、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此次,共同立法中,三省共同《决定》重点聚焦三省如何协调配合、联防联控、共同保护治理。主体内容包含“五个统一”“两个机制”。“五个统一”指三省对赤水河流域保护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责任、统一防治措施;“两个机制”指三省共同建立赤水河流域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完善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三省条例
《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
该《条例》共9章68条,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地及相关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对各类禁止行为作出了规范。同时,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修复、优化流域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等作出规定。
《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
该《条例》共9章74条,明确了赤水河流域保护基本制度。如河湖长制、林长制、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评价制度等。在强化水污染防治方面,规定水环境质量标准、水污染物排放、城乡污水收集处理、垃圾集中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运行。全面完善了赤水河流域保护修复措施。
《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
在2011年,制定的《贵州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基础上进行修改。新修订后的《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建立健全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增加了一系列禁止性规定,从严整治小水电工程、化工项目、网箱养殖、非法捕捞和非法采砂开矿等,巩固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成果。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认为,在内容衔接上,三省共同决定对重大问题作出共同承诺,同时在各省条例中细化措施,既强化流域共治、又体现各自特色,既有刚性规定、又有合理措施,“必将为地方立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