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严办!吉林省多方位展开固废违法整治行动
- 2021/8/27 15:22:541878
【泵阀商务网 行业资讯】通过落实政策、建设项目、依法严查等形式,吉林省已经展开多方位固体废物整治行动。
近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吉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到2022年底,基本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方面短板,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9%,省内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能够满足本行政区域内的处置需求。
此前发布的《吉林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意见》中提出,到2025年,全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100%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非法入境固体废物移交处理工作联系配合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到,海关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及时交流固体废物移交处理工作执行情况,随机开展抽查监督,对于在移交处理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及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为加强固废建设,吉林省积极鼓励固废项目建设。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等。下图所列(不完全统计)的舒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柳河县新农村运营维护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洮南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16个乡镇5个场农村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皆已定标。
此外,2021年3月,吉林省商务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供销合作社在长春、四平、白城3个城市开展再生资源暨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加快消费更新升级试点;5月,吉林银行长春净月潭支行向“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发放首笔贷款2.65亿元,并于近期即将发放第二笔贷款;同月,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第一车垃圾顺利入库;8月,磐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将于整体竣工投产。
除项目建设外,吉林省针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也是不予容忍,依法行事,违法必究。
据了解,吉林省某公司日前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该公司被处以罚款22万元;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被处以罚款40万元。处罚信息于2021年8月2日被相关监管机构披露。
现如今,为加快农村建设,各地区全面奉行“美丽乡村”的宗旨。乡村环境成为环境治理的重点之一,农村垃圾处理也需要加强管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消息称,截至目前,吉林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覆盖范围已达到90%以上行政村,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得到大幅改观。吉林省1190处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已全部整治完成,基本形成了“村组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期间,吉林省各地将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村生活垃圾都能进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