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 市场趋到了什么“利”?
- 2021/11/12 15:48:361316
【泵阀商务网 市场分析】2021年11月10日,国务院网站公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全文。
意见明确了“坚持保护优先、系统修复”、“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协调推进”的4大工作原则。
市场趋到了什么“利”?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环保工作,这个论调也并不少见。关于社会资本参与环保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文就不在此赘述了,环保在线也多次就这个话题进行过探讨,简要概括一下:
1、环境保护工作公益性质突出,政策支持力度很大,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投资体量惊人(看一下实现碳中和预测的136万亿新增投资就能略窥一二),这是引入社会资本的必要性。
2、野蛮生长的工业化时代已经过去,工业生产带来的污染遗留问题以及未来持续污染问题都决定了,各个维度的资本投入都是必要的,简称:没得商量。
3、那你要问,社会资本就是进来搞公益的吗?必须不可能。趋利的市场性质决定了这个问题的答案,也很好理解。
企业层面,一是,不被罚款,获得税收优惠,少缴环境税,变相就是经济效益;二是,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绿电市场等逐渐成熟,可不就是一笔额外收益。至于环保企业,那就更不用说了。
资本层面,投资股市为了啥?为了上市公司的增值;投资绿债和基金为了啥?为了分红呀;投资看中的环保企业为了啥?请参考前2条答案。看,这“利”不就有了嘛。
4、必要性有了,利益空间有了,咱都不拿“碳中和”做文章,环保这个市场火不火大家还没点数嘛,你就说资本要不要来。看,这就是可行性。
钱到位,人到位,技术到位,政策“一推再推”就更坚定了资本立场。
除了开头说的意见,今年5月农业农村部联合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这都连续两年了,生态循环农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毋庸置疑是重点;往前多推几年,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生态环境部原称)2015年就给出了《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也就是大家熟知的PPP。
不过“小打小闹”之后,国务院这个意见给业界带来的影响可就不可同日而语了。
“增强信号”接收中......
在此之前,环保在线曾持续追踪过资本跨界环保这个话题,国企、央企进军环保似乎都已经变得司空见惯;百度、阿里、华为、腾讯,甚至海康威视,以信息技术搭桥,乍看很惊讶,深究倒也合情合理;物业企业跨界环卫领域,一次、两次、三次也不足为奇了。而搞建筑的,搞影视的,搞服装的,搞家电的,搞彩妆的......一次次冲击让人恍惚觉得,这是要全民搞环保是咋滴。
但你一想,可不就是这么回事嘛。
这次,意见一下发,好家伙,节奏根本不带断的。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探索发展生态产业6大重点领域喜获提名,社会资本大约已经纷纷开始接收“信号”。
而意见中的支持政策,恐怕也会让不少人心动。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你不是怕我咔咔咔就给你盖章了嘛,咱一起来呀,是不是给足了发挥空间,切切实实地广纳谏言。
“对社会资本投入并完成修复的国有建设用地,拟用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在同等条件下,该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在公开竞争中具有优先权;涉及海域使用权的,可以依法依规比照上述政策办理”、“修复后的集体建设用地,符合规划的,可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使用权”,两个优先权,真的一点都不含糊。
“社会资本投资修复并依法获得的土地、海域使用权等相关权益,在完成修复任务后,可依法依规流转并获得相应收益”,看,变相地给你考虑成本和增收。还有更猛的,“按照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及其工程设计,对于合理削坡减荷、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等新产生的土石料及原地遗留的土石料,河道疏浚产生的淤泥、泥沙,以及优质表土和乡土植物,允许生态保护修复主体无偿用于本修复工程,纳入成本管理;如有剩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处置,并保障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合理收益”。
财税支持,也是常规路子了——“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相应税收优惠政策”。税务局公开数据显示,3年来我国纳税人因低标排放享受到的减税优惠金额累计达102亿多,因集中处理污水享受免税红利152亿多,因综合利用固体废物享受免税红利近40亿。
与此异曲同工的是,虽然我国环保税纳税人户数相较2018年增长了近1倍,税额却并没有同步上升,甚至还有下降趋势。直白的说,主动减排的还是占多数的。
金融支持,这个基本在很多国家性政策和地方性政策中都提到了,包括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支持优质企业上市融资等。
那么重点来了,你注意到意见中的关键词了吗?
“不起眼”的【碳汇】重出江湖
2003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九次缔约方大会就将造林、再造林等林业活动纳入碳汇项目达成一致。2020年,《科学》上刊登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我国西南+东北的“碳汇”占比超过35%。但,这当然不够,还很不均衡。
知道碳汇的人,可能就很简单得理解,不就是植树造林吗。哦,其实说得也没错,但是靠国家植?还是靠志愿者造?前一个解决方案其实跟“谁污染谁担责”有一个公共解,后一个解决方案明显效率太低。所以,市场化显然是最佳答案。
有买就有卖,有卖就有买,咱也不去绕那种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反正碳汇能交易对环境和经济发展来说都是好事一桩。
意见也明确,社会资本可以“对投资形成的具有碳汇能力且符合相关要求的生态系统,申请核证碳汇增量并进行交易”,要求“全面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增加碳汇增量,鼓励开发碳汇项目”,以及“研究制定生态系统碳汇项目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相关规则,逐步提高生态系统碳汇交易量”。
从前显得有些冷清的“碳汇”迎来了绝地大反攻,重出江湖的碳汇带着一身的“属性”,还被最高人民法院盖了章。即,《关于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中指出,“准确把握碳排放权、碳汇、碳衍生品等涉碳权益的法律属性”。
没错,碳汇,继有了生态属性之后,既有了市场喜闻乐见的经济属性,又加了一层“法律属性”做保障。
阿里巴巴集团以18万元购买了1万吨林业碳汇指标;2021年亚太绿色低碳发展高峰论坛主办方购买62吨碳减排指标;2021新安江绿色发展论坛暨生态产品博览会测算碳排放量,购买碳汇林.......特斯拉“卖炭”收入近20亿美元,安吉一片竹林被承包用来“吸碳”每年营收70万,你以为都是假的?
从蓄存量来推算市场价值,单单林业碳汇潜在规模就有望在10年内看到5000亿的门槛,保守估计也会超过2800亿。
总结
那么回到生态修复这个综合概念上来看,此时国家发出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的信号,是不是有点晚呢?
编者的观点是,顺“势”的这个“势”其实是个很微妙的词,新华字典也不能给你解释汉语言文化的博大精深啊。目前这个节点,① “十三五”圆满结束后的环境局势发生了改变,“十四五”站在了一个关键的十字路口;② “碳达峰”目标来了,“碳中和”目标来了,不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怎么能完成这样“奇迹”般的任务。
另外,如果你有关注就会知道,随着“碳中和”概念以坐火箭一般的速度出圈,又以生活必需品般的姿态频频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投资者对这方面的关注度普遍攀升。就投资者提问来说,有几家公司没被自家投资者问过“你们参与碳中和了吗”,今天没有或许过几天还会再问一遍。
看吧 ,这就是风向,也是“势”。有一个算一个,谁还不得在未来至少40年的时间里,使劲儿跟“碳”较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