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GF观点 | 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环保投融资——简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 2021/11/22 15:40:011827
【泵阀商务网 市场分析】2021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立足“双碳”目标下新发展格局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任务,并强调综合运用行政、金融、科技等多种手段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保障相关目标的实现。本文主要从金融支持角度对《意见》进行解读,分析目前我国绿色金融支持环保投融资相关基础及现状,并提出金融支持环保投融资、保障《意见》目标实现的相关建议。
良好生态环境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增进民生福祉的优先领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采取了一系列力度大、成效实的生态环境污染防控措施,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但同时应该看到,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在“双碳”目标对我国各领域提出新一轮绿色低碳发展要求的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一、《意见》主要内容解读
(一)明确新时期污染防治攻坚战主要目标
《意见》提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较于“十三五”时期提出的“坚决”,体现了新时期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层次更深、要求更高,同时也展现了我国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决心和魄力。
一是《意见》明确绿色低碳发展总体目标。绿色低碳发展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意见》首先明确绿色低碳发展的总体目标,即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在此基础上,聚焦“双碳”目标实施路径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提出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聚焦国家重大战略打造绿色发展高地、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等七项推动绿色发展的重点任务。
二是《意见》延续和深化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目标。根据“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及积累的经验,结合“双碳”目标下带来的新形势、新挑战,《意见》提出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1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5%,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5%,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9%左右,重污染天气、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围绕该目标,《意见》分别对新时期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进行了具体的部署,提出16项重点举措。
(二)强化与“双碳”目标实现路径衔接
2021年10月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构成我国推动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的总纲领和顶层设计,对碳达峰阶段的目标任务和重点任务做出具体部署,构筑了我国双碳目标实现的基本路径。其中提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强各级各类规划间衔接协调。《意见》作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总体设计,在目标设定、重点任务领域强调了与“双碳”目标实现路径的衔接。
一是目标设定的协同。《意见》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提出到202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的发展目标,与“双碳”目标实施路径中到2025年设定的目标相一致。
二是重点任务的衔接。《意见》将“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作为其提出的第一个重点任务,并强调以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和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与“双碳”目标实施的主要路径、重点领域形成有效衔接。此外,《意见》还提出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等与节能降碳相关联的几项要求。
(三)提出金融支持保障路径
高质量的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是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顺利完成的重要支撑,《意见》提出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其中进一步提到运用金融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具体到绿色金融具体引导手段,《意见》提出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加快发展气候投融资,在环境高风险领域依法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
二、绿色金融发展基础及支持环保投融资现状
(一)绿色金融发展基础
经过多年发展,中国已经构建了一系列在全球具备领先水平的绿色金融政策和标准体系,形成具备多层次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示范带动地方发展“多点开花”,并积极引领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为支持“双碳”目标实现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政策体系方面,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等原七部委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绿色金融顶层设计,我国成为全球首个建立比较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经济体。在“顶层设计”的引导下,在规划发展、产品设计、标准体系、激励约束等多个领域政策工具设计持续取得突破,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对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的统计和分类标准进一步完善,相继修订发布《关于修订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绿色融资统计制度》、《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加强绿色标准协同;2021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和《环境权益融资工具》,规范和引导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在市场发展方面,2016年以来在较为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与体制机制引导下,绿色金融市场发展迅速,现已构成具备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体系。截至2021年二季度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已达到14万亿元,同比增长26.5%,绿色信贷规模位居世界第一。截至2021年10月底,我国累计发行绿色债券约1.8万亿,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之一。各地方持续开展环境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为钢铁、有色等20多个环境风险较高的行业提供保障,此外气候巨灾保险、绿色畜牧业险、绿色建筑保险等多种创新险种不断涌现。2021年7月,全国碳交易市场正式开始上线交易,截至2021年10月底,全国碳交易市场碳配额累计成交2020.2万吨,成交金额合计9.08亿元。
(二)绿色金融支持环保投融资现状
绿色金融通过政策和市场机制设计,可以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环保产业领域,优化资源在环保投融资市场配置,支持环保产业发展壮大、支撑生态环境治理资金需求,是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实现的重要金融工具。目前,绿色金融通过信贷、债券、基金等多种金融工具,引导资本支持环保产业发展的技术研发、设备制造、项目建设和运营等产业链各个环节,为推动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在绿色信贷领域,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产业领域的绿色信贷余额为6.29亿元,有效支持了污水、废弃、生活垃圾等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在绿色债券领域,2021年以来,环保企业通过债权市场发行贴标绿色债券58单,募集资金142.87亿元。在股票市场,截至2020年末共有145家环保企业在A股上市,总市值达11659亿元,2020年度通过定向增加进行再融资10笔,共计募集资金81亿元;此外2020年环保上市公司发生并购事件80起,交易金额459亿元。在绿色基金领域,2020年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第一个国家级政府投资基金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成立,首期规模885亿元,主要投向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等外部性强的生态环境领域,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促进生态修复、国土空间绿化等绿色产业发展;此外,2020年湖南、江苏等省成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专门用于土壤污染治理相关项目。
三、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环保投融资建议
环保产业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必要的技术、设备和人才支撑,是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目标重要措施顺利推进的重要基础。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政策引导激励
加强绿色金融货币政策工具调控功能,通过运用再贷款和再贴现、差别存款准备金、抵押补充贷款等措施,精准支持环保产业,引导商业银行加大绿色和气候贷款的投放力度。建议地方政府配套中央的疫情防控期间相关金融政策,制定环保产业财税支持方案,在减税降费、专项贷款等方面给予一定程度的倾斜,缓解行业内民营资本、小微企业的流动性压力,降低经营风险,保障社会资本的投资热情,培育引导环保产业规范发展。
(二)打造绿色供应链金融支持关键环保产业发展
围绕《意见》中提出的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加强对支持其污染防治攻目标实现的污水处理、大气治理、土壤修复等产业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依托产业链条中的核心企业对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以核心企业增信解决上下游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制定财税补贴、风险分担、专项绩效奖励等激励保障措施,提升金融机构参与供应链金融积极性,同时降低风险,探索“信贷+保险”担保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模式。
(三)持续深化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
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领域融资需求,结合环保产业发展特征,推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融资租赁等领域的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推动排污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成为有效抵质押品,鼓励银行创新与之挂钩的绿色信贷、绿色理财产品;支持资本市场通过差别化定价,推出更多支持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的产品,包括绿色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为契机,引导地方成立绿色发展基金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支持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相关的高标准环保项目。
作者:黎峥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
原标题:IIGF观点 | 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环保投融资——简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