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亿投资!《广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印发
- 2021/11/25 15:34:261306
为加快推进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广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并于2021年11月15日印发。
《规划》提出总体目标:
到2022年,南宁市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6%以上,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原生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全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 来宾市、崇左市至少有1个城区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 城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5%以上。除百色市外,原生垃圾基本 实现“零填埋”。
到2025年,全区设区市生活垃圾焚烧占比达到85%, 全区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南宁市垃圾分类工作位居全国同类型城市(区)平均水平以上,生活垃 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以上;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 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 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在2022年基础上提高城区覆盖率和推进示范区建设,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原生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全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
《规划》明确有害垃圾运输和处理重点任务:
规划各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区应至少设置1~2个 有害垃圾暂存点,每个有害垃圾暂存点至少配备1辆有害垃圾收运车,则2021-2022年共需新增32个暂存点和34辆有 害垃圾收运车;2023-2025年共需新增33个暂存点和40辆 有害垃圾收运车。到2022年,梧州市规划建设1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到2025年,柳州市、北海市和防城港市各规划建设1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除处理本市的有害垃圾,同时适当接纳周边区域的有害垃圾。危险废物处理设施 的选址和规模确定,应结合危废产生的具体情况和不同的产业特点,综合平衡设点布局,应鼓励多元化的投资运营模式和工艺处置方式。
《规划》明确可回收物运输和处理重点任务:
规划期内,南宁市新建4座分拣中心,河池市和北海市 各新建2座分拣中心,柳州市、梧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来宾市、崇左市各分别建设1座分拣中心。则2022年全区 共建设7座分拣中心,2025年建设7座分拣中心。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开展要求,规划在全区各市 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区分别建设1座大件垃圾拆分中心,则2021-2022年全区共需建设11座大件垃圾拆分中心,2023-2025年共需建设4座大件垃圾拆分中心。
《规划》明确厨余垃圾运输和处理重点任务:
规划按每车完成一次收运工作需要3小时估算,两班工 作制(每车每天运输垃圾2次),考虑维修、保养、机动等 情况,每辆车利用效率取0.9,备用车按10%考虑。 规划到2022年全区需配备专业厨余垃圾运输车辆410辆,其中家庭厨余垃圾车辆228辆,餐厨垃圾车辆182辆;2025年需配备厨余垃圾运输车辆469辆,其中家庭厨余垃圾 车辆266辆,餐厨垃圾车辆203辆。
《规划》明确其他垃圾运输和处理重点任务:
规划到2022年,全区需配备5吨的其他垃圾运输车辆1212辆,10吨的其他垃圾运输车辆614辆;2025年需配备5吨的其他垃圾运输车辆1327辆,10吨的其他垃圾运输车辆646辆。规划到2022年,全区新增生活垃圾焚烧设施7座,新增焚烧处理能力7700吨/日;2023-2025年,全区规划新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8座,新增焚烧处理能力5950吨/日。
《规划》明示投资估算:
规划至2025年全区有害垃圾处理环节投资估算为40275.25万元,其中2021-2022年为891.25万元,2023-2025年为39384万元;
规划至2025年全区可回收物处理环节投资估算为7350万元,其中2021-2022年为3550万元,2023-2025年3800万元;
规划至2025年全区厨余垃圾处理环节投资估算为242769.54万元,其中2022年为 126569.54万元,2023-2025年为116200万元;
规划2025年全区其他垃圾处理环节投资估算为740207万元,其中2021-2022年为461581万元,2023-2025年为278626万元;
全区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投资规模估算规划至2025年共约1030602万,其中2021-2022年约为592592万,2023-2025年约为438010万元。
相关资料下载:广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pdf